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第2章 主的圣治以来自人类的一个天堂为目的
27.我在别处解释了:天堂不是由起初被造为天使的天使组成,地狱也不是来自曾被造为光明天使,后来从天堂被逐出的任何魔鬼。相反,天堂和地狱都来自人类,天堂是由那些处于对良善的爱和随之对真理的理解之人组成的,地狱是由那些处于对邪恶的爱和随之对虚假的理解之人组成的。我通过与天使和灵人长时间地持续交流已经确切得知这一点,你可以参考《天堂与地狱》(311-316节)、《最后的审判》(14-27节)和《最后的审判续》(全文)。
由于天堂来自人类,就是永远与主同住,所以可知,这必是主创造的目的。此外,这是创造的目的,故也是主的圣治的目的。主创造宇宙不是为了祂自己,而是为了那些将与祂同在天堂的人。属灵之爱凭其固有的性质而想要与他人分享它所拥有的,并且尽可能地如此行,如此它就在其存在、平安和幸福之中了。属灵之爱从主的无限神性之爱中获得这种性质。由此可知,神性之爱,因而圣治,以一个由那些已经成为或正在成为天使的人组成的天堂为目的;主能将爱和智慧的一切幸福和喜乐赐予他们,并从祂自己在他们里面的存在而赐予这些福分。主情不自禁地这样做,因为自创造时,主的形像和样式就在人们里面;在他们里面的形像是智慧,在他们里面的样式是爱。此外,在他们里面的主就是那与智慧结合的爱和与爱结合的智慧,或也可说,是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
然而,人们并不知道天堂在总体上,或许多人里面是什么样,在细节上,或个体里面又是什么样;也不知道天堂在灵界是什么样,在自然界又是什么样。然而,知道这一切是很重要的,因为天堂是圣治的目的。因此,我想按下列顺序阐述这个主题:
⑴天堂就是与主的结合。
⑵自创造时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他能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
⑶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就越有智慧。
⑷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就越幸福。
⑸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也越清楚地认识到他属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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