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58

658.凡受过教育的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圣治 #263

263.为使所说的这

263.为使所说的这一切变得更清楚,我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0-61节)末尾进行了补充说明,内容如下:根据信经教义,主里面的神和人不是两个位格,乃是一个位格,完全为一,正如灵魂和身体为一。这一点从主所说的许多话很清楚地看出来,如: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凡祂所有的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0);万有都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3:35);祂得了所有权柄(马太福音28:18);祂是天地之神;凡信祂的,都有永生(约翰福音3:15);凡不信的,神的震怒住在他身上;还有,神性和人性都被提入天堂,祂在这两方面坐在神的右手边,也就是说,祂是全能;此外,还有前面从圣言所引用的关于其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大量经文。这一切清楚证明以下事实: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位神就是主。

关于主的这些事之所以首次出版,是因为启示录(21, 22章)预言,在前一个教会结束的时候,一个新教会要建立起来,而该教义将是新教会的基本教义。那些章节中的“新耶路撒冷”所表示的,正是这个新教会,除了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人以外,没有人会进入新教会;这就是为何该教会被称为“羔羊的妻”。我可以声明,整个天堂唯独承认主,凡不承认祂的,都不允许进入天堂,因为天堂由于主而为天堂。出于爱和信的这种承认本身会使人们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甚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被丢在外面。(约翰福音15:4-6; 17:22-23)

以前这一点从圣言看不出来,即便看出来,也不会被接受,因为最后的审判尚未完成;在此之前,地狱的权势胜过天堂的权势;人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所以,如果我们过早地看到这一点,魔鬼,也就是地狱,会把它从人们心里拔出来,还会亵渎它。地狱权势的这种状态被现已完成的最后审判彻底粉碎。一旦这审判完成,也就是说,现在完成,凡想被光照并变得智慧的人都能被光照并变得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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