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158.对天使,尤其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来说,这个真理不仅通过理性,还通过直接的感知被证实。后者感知到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流注,并凭他们的智慧知道,所流入的爱和智慧就是他们的生命,因此他们说,他们靠主,而不是靠自己存活;他们不仅这样说,还喜欢并愿意这样。然而,表面上看,他们似乎靠自己活着。事实上,这种表象在他们那里,甚至比在其他天使那里更强烈;因为如前所示(42-45节),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然而也越清楚地认识到他属于主。几年来,我被恩准处于这种感知和表象;所以完全信服,我的意愿和思维,无一来自我自己,只是看似来自我自己;我还被允许意愿和喜欢这样。我能用来自灵界的大量其它例子来支持这个真理;但目前这两例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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