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152.既然人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为了人可以被改造,两者都必须被改造,既然人若不检查自己,看见并承认自己的罪,然后停止它们,就无法被改造,那么可知,不仅外在必须被检查,内在也必须被检查。如果只检查外在,那么一个人只能看见他实际所做的事,如他没有杀人、通奸、偷盗或作假见证等等。因此,他检查的是他身体的邪恶,不是他灵的邪恶。然而,人无法被改造,除非灵的邪恶得到检查,因为死后,人作为一个灵活着,灵里的一切邪恶仍在那里。检查灵的唯一方法就是留意自己的思维,尤其目的或意图,因为目的或意图是来自意愿的思维;邪恶在意愿中,就是在其起源和根源中,也就是在其欲望及其快乐中;人若没有看见并承认这些,就仍在邪恶之中,尽管外在没有犯下它们。出于目的或意图思考就是意愿和实行,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可知: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8)
这就是内在人的检查,由此也从本质上检查了外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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