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7.任何人都能用理性看到,邪恶与对一位真神的信仰不能共存;因为邪恶反对神,而信仰支持神。邪恶属于意愿,信仰属于思维,意愿流入理解力,并使它思考,而不是反过来;理解力只教导当意愿什么、做什么。因此,恶人所行的良善本质上是邪恶;它就像一块里面有腐烂骨髓的光滑的骨头,一个在舞台上扮演伟人的演员,一个破旧妓女的迷人脸蛋;它就像长着银色翅膀的蝴蝶,四处飞舞,将卵产在好树的叶子上,导致果实都被毁;它就像毒草药散发的香味;事实上,它就像一个道德的盗贼或虔诚的骗子。因此,他的良善因本身是邪恶,所以住在内室,而他的信仰因在前厅或门廊里昂首阔步并进行推理,所以只是一个神话、幽灵和泡沫。由此清楚可知,信仰照着与它结合的良善或邪恶来决定判决。
411.爱将支持它的一切称为良善,将作为方法通向良善的一切称为真理。由于这些真理是方法,所以它爱它们,并且它们变成爱之情感的事,从而成为形式上的情感。因此,真理无非是属于爱的某种情感的形式。人类形式无非是一切爱之情感的形式;它的美丽就是它的聪明,它通过要么经由视觉,要么经由听觉,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所接受的真理为自己获得这种聪明。爱将这些真理安排进入它的情感形式;这些形式虽具有很大的多样性,但都从它们的总体形式,也就是人类形式中获得一种相似性。对爱来说,所有这些形式都是美丽可爱的,而其它形式是不美丽不可爱的。由此再次明显可知,爱与理解力结合,而不是反过来;相互结合也来自爱。这就是“爱或意愿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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