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7.任何人都能用理性看到,邪恶与对一位真神的信仰不能共存;因为邪恶反对神,而信仰支持神。邪恶属于意愿,信仰属于思维,意愿流入理解力,并使它思考,而不是反过来;理解力只教导当意愿什么、做什么。因此,恶人所行的良善本质上是邪恶;它就像一块里面有腐烂骨髓的光滑的骨头,一个在舞台上扮演伟人的演员,一个破旧妓女的迷人脸蛋;它就像长着银色翅膀的蝴蝶,四处飞舞,将卵产在好树的叶子上,导致果实都被毁;它就像毒草药散发的香味;事实上,它就像一个道德的盗贼或虔诚的骗子。因此,他的良善因本身是邪恶,所以住在内室,而他的信仰因在前厅或门廊里昂首阔步并进行推理,所以只是一个神话、幽灵和泡沫。由此清楚可知,信仰照着与它结合的良善或邪恶来决定判决。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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