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55

655.从刚才所述可

655.从刚才所述可以看出,信一位真神会使得善于内在形式上也为善,另一方面,信一位假神则使得善仅于外在形式上为善,而这善本质上不是善,正如昔日的异教徒信朱庇特、朱诺和阿波罗为神;非利士人信大衮神,有的信巴力、巴力毗耳,巴兰视术士为神,埃及人则信数个神一样。信主则完全不同,祂是真神和永生,如约翰所言(约翰一书5:20),神本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地住在祂里面,如保罗所言(歌罗西书2:9)。何为对神的信?不就是专注于祂,以至于感受到祂的临在,同时信靠祂的帮助吗?除了这一切,以及对一切善出自祂,祂使得祂的善带来救恩的信任外,真正的信还能是什么?所以,若信与善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生;若不与善结合,判决则截然不同,若与恶结合,更加如此。
  

圣治 #8

8.从前面的论点明显

8.从前面的论点明显可知,在主里面为一体且作为一体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以某种形像存在于祂所创造的每一个事物中。现在有必要具体说一说被称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一体或结合。

①该婚姻在主自己里面,因为如前所述,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在祂里面为一。

②该婚姻来自主,因为在从主发出的一切事物中,爱与智慧都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两者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神性之爱就像热,神性智慧就像光。

③它们的确被天使和教会之人作为两样东西来接受,但在他们里面被主合而为一。

④鉴于作为一体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这种流注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同在,也鉴于天使和世人对它的接受,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

⑤因此,只要总体的天堂和教会,以及具体的一位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处在良善和真理的这种结合或婚姻中,他们就是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良善和真理在主里面为一,事实上就是主。

⑥当意愿和理解力,因而良善和真理合而为一时,或也可说,当仁和信合而为一时,亦或说,当取自圣言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合而为一时,爱和智慧在总体的天堂和教会中,以及具体的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就为一。

⑦此外,至于这两者如何在人里面和属于他的一切事物中合而为一,这在《圣爱与圣智》一书的第五部分已经说明,那里论述了人的创造,尤其论述了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358-4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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