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55

655.从刚才所述可

655.从刚才所述可以看出,信一位真神会使得善于内在形式上也为善,另一方面,信一位假神则使得善仅于外在形式上为善,而这善本质上不是善,正如昔日的异教徒信朱庇特、朱诺和阿波罗为神;非利士人信大衮神,有的信巴力、巴力毗耳,巴兰视术士为神,埃及人则信数个神一样。信主则完全不同,祂是真神和永生,如约翰所言(约翰一书5:20),神本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地住在祂里面,如保罗所言(歌罗西书2:9)。何为对神的信?不就是专注于祂,以至于感受到祂的临在,同时信靠祂的帮助吗?除了这一切,以及对一切善出自祂,祂使得祂的善带来救恩的信任外,真正的信还能是什么?所以,若信与善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生;若不与善结合,判决则截然不同,若与恶结合,更加如此。
  

圣治 #198

198.前面(196

198.前面(196节)说明,人所拥有的思维,无不来自其生命之爱的某种情感;思维无非是情感的形式。既然人能看见自己的思维,却无法看见自己的情感,只能感受它们,那么可推知,人断定自己的谨慎成就一切,是基于处于表象的视觉,而非基于进入感觉,不进入视觉的情感。因为情感只有通过思维中的一种快乐和推理某事时的一种满足才能显明;那时,这种满足和快乐便与那些出于爱自己或爱世界而相信自己的谨慎之人里面的思维合为一体。思维漂浮在自己的快乐中,就像船只漂浮在河流上;而船长因注意力都在风帆上,故没有注意到这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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