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55

655.从刚才提到的

655.从刚才提到的内容可以看出,对一位真神的信仰使良善也在内在形式上是良善;另一方面,对一位假神的信仰使良善只在外在形式上是良善,而这样的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古代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对朱庇特、朱诺和阿波罗的信仰也是如此;非利士人对大衮的信仰,其他民族对巴力和巴力毗耳的信仰,术士巴兰对他的神所持的信仰,以及埃及人对数位神的信仰亦是如此。这与对主的信仰完全不同,主是真神和永生(约翰一书5:20),神本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歌罗西书2:9)。对神的信仰是什么呢?不就是对祂的仰望,因而祂的同在,同时对祂给予帮助的信心吗?真正的信仰不就是刚才提到的这一切,以及对一切良善来自祂,祂使祂的良善成为拯救的信心吗?因此,当这种信仰与良善结合时,判决就是永生;当它不与良善结合时,判决就完全不同了;当它与邪恶结合时,判决更是不同。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7

Life67.“各种

(八)任何人避各种杀人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对邻之爱 

Life67.“各种杀人”表示各种敌意,仇恨和报复,这些东西都渴望杀人,因为杀人就隐藏在它们里面,就像灰烬之下木头里的火。地狱之火不是别的,这就是“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说法的起源。这些是属世意义上的“杀人”;但就属灵意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并摧毁人们灵魂的一切方法,这些方法有很多,并且各种各样。就至高意义而言,“杀人”表示仇恨主。这三种杀人形成一体,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凡在世上意愿杀人肉体的,死后就会意愿杀其灵魂,并意愿杀主,因为他对主怒火中烧,渴望涂抹主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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