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54

IX.决定判决的,是

IX.决定判决的,是信仰,以及与信仰结合的东西;

如果真正的信仰与良善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生;

但如果信仰与邪恶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死

654.基督徒所做的仁爱作为和异教徒所做的仁爱作为,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对同伴或同胞实践文明和道德的善行。这些善行在某些方面类似于对邻之爱的善行。事实上,两者都可以救济穷人,帮助有需要的人,在教会听讲道;然而,谁能据此判断,这些外在的善行在内在形式上是否是一样的,或换句话说,这些属世的善行是否也是属灵的?这只能从信仰中得出结论,正是信仰决定了它们的品质,或赋予了它们品质,因为信仰使神在它们里面,并把它们与内在人中的它自己结合在一起;正因如此,属世的善行从内在变成属灵的。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信仰那一章所论述的主题更清楚地看出来,那里确立了以下事实:信仰在与仁爱结合之前,不是活的信仰。仁爱从信仰那里变成属灵的,信仰从仁爱那里变成属灵的。没有仁爱的信仰因不是属灵的,故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因不是活的,故不是仁爱。信仰和仁爱相互和可互换地应用和结合。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55-367)。


诠释启示录 #875

875.“因为祂审判

875.“因为祂审判的时刻到了”表示那些照神性真理生活之人与那些不照之生活之人的分离。这从“时刻”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时刻”是指状态,在此是指教会的最后状态(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审判”是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因而是指那些照主的神性真理生活之人与那些不照之生活之人的分离;因为后者是恶人,而前者是善人。最后的审判是指这些人的分离,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中所说的清楚看出来。这是那些照神性真理生活之人与那些不照之生活之人的分离,这一点可从圣言中论述最后审判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25章,那里描述了绵羊与山羊的分离,“绵羊”是指那些行了善的人,“山羊”是指那些没有行善的人;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说到“各人必照各人的作为,也就是照各人的生活受审判”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14:13; 20:12, 13; 22:12; 以及别的地方,也可参看AE 785节)。经上之所以说“审判的时刻”,是因为“时刻”不仅表示时间,还表示状态,就像“日”、“周或一七”、“月”、“年”和一般的时间一样(可参看AE 571, 610, 664, 673, 747, 761节; 关于具体的“时刻”的含义,可参看AE 194, 488, 673节)。由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灵义,圣言经常提到“时刻或时候”和“日”;因为当世人想到时刻或时候和日子,因而想到时间时,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就会想到状态。原因在于,天使对时间没有任何概念,因为他们没有像在世上那样的日、周、月和年,而是拥有状态的变化,他们通过这些变化来测定接连到来的事物;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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