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54

654.基督徒和异教

654.基督徒和异教徒各自所做的善工于外在形式上显得很相似,因为二者都向同伴实践文明道德的好行为,这些行为某种程度上类似爱邻的善行。事实上,二者都扶贫济困,参加教会布道,然而谁能由此判断,这些外在好行为是否与其内在形式相近,即这些属世行为是否也是属灵的呢?对此,只能通过信得出结论,因为正是信决定它们的品质,正是信使得神在它们里面,并将它们与它自身结合于内在人中;也正是这信使得属世好行为成为内在属灵的好行为。这一事实通过讨论信的章节更能看出来,此处证明了以下观点:
  除非信与仁结合,否则它不是活的信。仁变成属灵是由于信,信变成属灵是由于仁。脱离仁的信由于不是属灵的,所以不是信;脱离信的仁由于毫无生气,所以不是仁。信与仁彼此依附和联结。主、仁、信构成一体,如同生命、意愿、觉知构成一体,但若彼此分离,它们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355-367)。
  

诠释启示录 #525

525.“日头的第三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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