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4.基督徒和异教徒各自所做的善工于外在形式上显得很相似,因为二者都向同伴实践文明道德的好行为,这些行为某种程度上类似爱邻的善行。事实上,二者都扶贫济困,参加教会布道,然而谁能由此判断,这些外在好行为是否与其内在形式相近,即这些属世行为是否也是属灵的呢?对此,只能通过信得出结论,因为正是信决定它们的品质,正是信使得神在它们里面,并将它们与它自身结合于内在人中;也正是这信使得属世好行为成为内在属灵的好行为。这一事实通过讨论信的章节更能看出来,此处证明了以下观点:
除非信与仁结合,否则它不是活的信。仁变成属灵是由于信,信变成属灵是由于仁。脱离仁的信由于不是属灵的,所以不是信;脱离信的仁由于毫无生气,所以不是仁。信与仁彼此依附和联结。主、仁、信构成一体,如同生命、意愿、觉知构成一体,但若彼此分离,它们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355-367)。
721.“地上的居民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由于那些在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里的人中间对圣言的玷污,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喝醉了淫乱的酒”表示因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在此因对它们的玷污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酒”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316节),“淫乱”表示对它的歪曲和玷污(AR 134, 620, 632, 635节)。因此,“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地上的居民”表示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如前所述(启11:10; 12:12; 13:13, 14; 14:6);但在此表示那些在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里的人,其实教会不在那里,因为他们不靠近主,也不读圣言,还祈求死人(参看AR 718节)。“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这一点的确可以看出来,不需要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来证实;但由于许多人看不到这一点,因他们在读圣言时,不是属灵地,而是感官地,也就是物质地思考圣言的细节,所以我要从圣言中引用一些经文,以证实“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事物,也就是说,在神学事物上的疯狂;以赛亚书:
他们醉了,却非因酒;他们东倒西歪,却非因烈酒。(以赛亚书29:9)
又:
你这困苦却非因酒而醉的,当听这话。(以赛亚书51:21)
耶利米书:
巴别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因此列族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又:
巴别必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设摆他们的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狂欢,睡一个时代的觉,不再醒起。(耶利米书51:37, 39)
启示录:
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因为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的酒。(启示录14:8; 18:3)
耶利米书:
各坛都要装满酒;看哪,我必使这地的一切居民,列王,祭司,先知,都酩酊大醉。(耶利米书13:12, 13)
以西结书:
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满了毁灭与荒凉的杯。(以西结书23:32, 33)
耶利米书:
以东的女儿哪,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那鸿书:
你也必喝醉。(那鸿书3:11)
耶利米书:
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耶利米书25:27)
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在自己眼里有智慧,在自己面前聪明的人;祸哉!那些饮酒的英雄,以能力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1, 22)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9:11-12,14; 24:20; 28:1, 3, 7-8; 56:12; 耶利米书23:9-10; 耶利米哀歌3:15; 何西阿书4:11-12, 17-18; 约珥书1:5-7; 哈巴谷书2:15; 诗篇75:8; 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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