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X.决定判决的,是信仰,以及与信仰结合的东西;
如果真正的信仰与良善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生;
但如果信仰与邪恶结合,那么判决就是永死
654.基督徒所做的仁爱作为和异教徒所做的仁爱作为,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对同伴或同胞实践文明和道德的善行。这些善行在某些方面类似于对邻之爱的善行。事实上,两者都可以救济穷人,帮助有需要的人,在教会听讲道;然而,谁能据此判断,这些外在的善行在内在形式上是否是一样的,或换句话说,这些属世的善行是否也是属灵的?这只能从信仰中得出结论,正是信仰决定了它们的品质,或赋予了它们品质,因为信仰使神在它们里面,并把它们与内在人中的它自己结合在一起;正因如此,属世的善行从内在变成属灵的。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信仰那一章所论述的主题更清楚地看出来,那里确立了以下事实:信仰在与仁爱结合之前,不是活的信仰。仁爱从信仰那里变成属灵的,信仰从仁爱那里变成属灵的。没有仁爱的信仰因不是属灵的,故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因不是活的,故不是仁爱。信仰和仁爱相互和可互换地应用和结合。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55-367节)。
99.这种合一是相互的,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腓力,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 11)
又:
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6, 38)
又:
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21)
又:
父啊,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这种合一是相互的,因为两个人之间的合一或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他们相互靠近。在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以及在整个人里面,一切结合都只源于彼此的相互靠近,因而源于双方意愿的合一。双方在一切细节上的同质性和相似性,以及和谐和一致由此而来。这就是每个人里面灵魂与身体的相互结合;这就是人的灵与他身体的感觉和运动器官的结合;这就是心与肺的结合;这就是意愿与理解力的结合;这就是人里面一切肢体与内脏本身的结合,以及彼此的结合;所有从内在彼此相爱之人的心智都是如此结合的,因为这种结合被铭刻在一切爱和友谊上;爱渴望去爱和被爱。在世上,彼此完全结合的一切事物都有一种相互结合;如太阳之热与木头和石头之热的结合,生命之热与活物的一切纤维之热的结合;又如土壤与根的结合,通过根与树的结合,又通过树与果实的结合;磁铁与铁的结合,等等。除非结合通过彼此的互动和相互的靠近实现,否则它只是一种外在结合,不是一种内在结合;这种结合迟早会经双方同意而解体,有时甚至完全解体,以至于双方不再认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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