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4.基督徒和异教徒各自所做的善工于外在形式上显得很相似,因为二者都向同伴实践文明道德的好行为,这些行为某种程度上类似爱邻的善行。事实上,二者都扶贫济困,参加教会布道,然而谁能由此判断,这些外在好行为是否与其内在形式相近,即这些属世行为是否也是属灵的呢?对此,只能通过信得出结论,因为正是信决定它们的品质,正是信使得神在它们里面,并将它们与它自身结合于内在人中;也正是这信使得属世好行为成为内在属灵的好行为。这一事实通过讨论信的章节更能看出来,此处证明了以下观点:
除非信与仁结合,否则它不是活的信。仁变成属灵是由于信,信变成属灵是由于仁。脱离仁的信由于不是属灵的,所以不是信;脱离信的仁由于毫无生气,所以不是仁。信与仁彼此依附和联结。主、仁、信构成一体,如同生命、意愿、觉知构成一体,但若彼此分离,它们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355-367)。
Life39.良善热爱真理,这一点可以一个牧师、士兵、商人和工匠为例来说明。
一个牧师:如果他处于牧师职务的良善,这牧师职务在于关心灵魂的拯救,教导通往天堂的道路,引导他所教导的那些人,那么他就照着他出于对它的爱和强烈渴望处于这良善的程度而获取他可以教导并用来引导人的真理。然而,一个未处于牧师职务的良善,而是处于其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职务快乐,这快乐对他来说是唯一良善的牧师,也出于对它的爱和强烈渴望而照着构成其良善的快乐影响程度而大量获取这些真理。
一个士兵:如果他处于对服兵役的爱,并感觉到它的良善,无论这良善是保卫国家,还是追求声誉,那么他会出于并照着这良善而获取与它有关的知识;他若是一个指挥官,就会获取属于指挥官的聪明。这些知识就如同用来滋养并形成他的爱之快乐,也就是其良善的真理。
一个商人:他若出于对经商的爱而致力于经商,就会非常乐意获取作为手段进入并构成这爱的一切。这些也如同真理,而经商是他的良善。
一个工匠:他若热情投入自己的工作,并把它作为其生命的良善来热爱,就会购买工具,并通过诸如涉及他工作知识的那类事物而使自己技艺精湛,由此使他的工作成为他的良善。从这些例子明显可知,真理是手段,爱之良善通过这些手段存在,并成为某种实际的东西;所以,良善热爱真理是为了它可以存在。因此,在圣言中,“行真理”表示使良善存在。下面这些话就表示这一点:
行真理。(约翰福音3:21)
行主的话。(路加福音6:47)
遵守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4)
行祂的话。(马太福音7:24)
遵行神的圣言。(路加福音8:21)
遵守律例典章。(利未记18:5)
这也是“行善”和“结果子”的意思,因为“良善”和“果子”就是那开始存在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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