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3.人皆知,羔羊的行为只会象羔羊,绵羊的行为只会象绵羊。而另一方面,狼的行为只会象狼,老虎的行为只会象老虎。如果这些动物被放到一块,那么狼会不会吞食羔羊,老虎会不会吞食绵羊呢?所以要有牧人看守它们。人皆知,甘泉不可能从溪流中产出苦水,好树结不出坏果子;葡萄藤不象荆棘那样扎人,百合花不象荨麻那样去刮,或风信子不象大蓟那样去刺,反之亦然。因此将田里的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进入灵界的恶人,其情形也是如此,如同主所说的那样(马太13:30; 约翰15:6)。主也对犹太人说,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马太12:34-35)。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