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3.人皆知,羔羊的行为只会象羔羊,绵羊的行为只会象绵羊。而另一方面,狼的行为只会象狼,老虎的行为只会象老虎。如果这些动物被放到一块,那么狼会不会吞食羔羊,老虎会不会吞食绵羊呢?所以要有牧人看守它们。人皆知,甘泉不可能从溪流中产出苦水,好树结不出坏果子;葡萄藤不象荆棘那样扎人,百合花不象荨麻那样去刮,或风信子不象大蓟那样去刺,反之亦然。因此将田里的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进入灵界的恶人,其情形也是如此,如同主所说的那样(马太13:30; 约翰15:6)。主也对犹太人说,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马太12:34-35)。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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