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2.主将善归给所有人,不将恶归给任何人,因此祂不判定任何人下地狱,只要人跟从,就将所有人提升入天堂,这一点通过祂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耶稣说,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约翰12:32)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约翰 3:17, 18)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12:47, 48)
耶稣说,我不判断人。(约翰 8:15)
在圣言中,此处及别处的“审判”皆表判入地狱,即定罪;救赎不是审判,而是复活得生命。(约翰 5:24, 29; 3:18)
将要审判的“圣言”表真理,真理就是,一切恶皆出自地狱,因此邪恶与地狱是一体。故,当恶人被主提升向天堂时,其邪恶就会把他拉下来,因为他热爱邪恶,他凭己意追随它。这也是包含在圣言中的真理,即善就是天堂。因此,当善人被主提升向天堂时,他也看似凭己意上升,并被带到里面。这些人就是那些所谓被记在生命册上的人(但以理12:1; 启示录13:8; 20:12, 15; 17:8; 21:26)。
从主不断发出一种气场,充满整个灵界和尘世,提升所有人朝向天堂。它就象大洋中的一股强流,悄悄推动船只,所有信靠主并照其诫命生活者,皆进入那气场或强流,并被提升,而那些不信靠者则不愿进入,自己退到周边,被强流推向地狱。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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