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1.一切理性,或理性本身都同意这一点,即:主不能向任何人行恶,因而不能将邪恶归算给人;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这些属于祂的神性本质。因此,将邪恶,或属于邪恶的任何东西归于主,就是违背祂的神性本质,因而是一个矛盾。这就像把主与魔鬼,或天堂与地狱联系起来一样是可憎的;然而,他们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就连天堂天使也不能向任何人行恶,因为来自主的良善的本质在他里面;而另一方面,地狱灵只能向他人行恶,因为来自魔鬼的邪恶的性质在他里面。任何人在世上归为己有的本质或性质,在死后都不能改变。请想想看,如果主出于愤怒看待恶人,出于怜悯看待善人(恶人和善人都是无数的),并出于恩典拯救善人,出于报复诅咒恶人,或定恶人的罪,以如此不同的眼光看待两者,即温柔而宽容地看待善人,严厉而苛刻地看待恶人,那么主的性质会是什么样呢?在这种情况下,主神会是什么样呢?凡被教会的讲道教导的人,谁不知道,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另一方面,本身为邪恶的一切邪恶都来自魔鬼?因此,如果有人真的既接受良善,也接受邪恶(良善来自主,邪恶来自魔鬼),并在意愿中接受这两者,那么他会变得既不冷也不热,而是不冷不热的,因而被吐出去,正如主在启示录(3:15, 16)中所说的。
645.“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表示与这些人同在的真理变成来自邪恶的虚假。这从“有权柄”、“水”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表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时,“有权柄”不是说他们自己有这种能力,也就是将真理变成虚假的能力,因为这违背他们的性质,他们的性质是将虚假变成真理;事实上,对他们起作用的是良善,而不是邪恶,与他们同在的良善不可能行恶;然而,他们仍看似拥有这种能力,并且看似如此行,因为当他们受到伤害时,这一切就会发生;但正是来自地狱的邪恶,或一切邪恶所来自的地狱“将水变成血”,也就是将真理变成来自邪恶的虚假。“水”是指真理(对此,参看AE 71, 483, 518, 537—538节);“血”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来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尤指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因为“流血”表示向仁爱,以及向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施暴。至于这两种意义上的“血”的含义,可参看前文(参看AE 3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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