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1.凡理智皆认可,主不可能向任何人行恶,因此祂不可能将恶归给人;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而是善本身,这些是其神性本质的属性。因此将恶,或与恶相关的事物归给主,就是将与其神性本质相背的东西归给祂,所以是一个矛盾。这就象是说将主与魔鬼,或天堂与地狱连接起来一样令人憎恶,然而这些事物之间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16:26)。”甚至天堂天使也不能向人行恶,因为主的善之本质在他里面;另一方面,地狱灵只会向他人行恶,因为魔鬼的邪恶性质在他里面。人在尘世为自己作成的本质或性质,死后不可能被改变。请你考虑一下,如果主愤怒地看待恶人,温和地看待善人(恶人数量不计其数,善人也一样),如果祂凭其恩典拯救一部分,而出于报复诅咒另一部分人,以如此不同的眼光—一种轻柔一种严厉,一种温和一种苛刻—看待这二者,那么主将是何种存在?这会将主神置于何地?凡在教会通过布道受教者,谁不知道所有本为善的良善皆来自主,另一方面,所有本为恶的邪恶皆来自魔鬼?所以,若人真在意愿中接受善与恶—善来自主,恶来自魔鬼—这二者,那么用主在启示录里的话说:
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3:15, 16)
494.启8:4.“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示所有人与主的结合。这从“香的烟”、“圣徒的祈祷”、“天使”和“神面前”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的烟”是指属灵良善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圣徒的祈祷”是指与那些将要与恶人分离,并得救的人同在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3节);“天使”是指天堂(AE 490节),故“从天使的手中”表示通过天堂;“神面前”是指与主结合(参看AE 462, 477, 488节)。因此,“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示通过天堂所实现的所有人与主的结合。“香的烟”表示来自属灵良善的真理,因为烟所来自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点燃乳香的“火”表示属天良善;因此,从那香升起的“烟”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一切真理都从良善发出。这就是为何“烟”成为代表;因其芳香和甜味而悦人的“香的烟”代表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芳香和甜味”表示悦人并可接受之物(参看AE 324a节)。在摩西五经中,“烟”具有相同的含义:
利未人要把烟放在你鼻孔,把全燔祭献在你的坛上。(申命记33:10)
“利未人”表示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真理之人;这些真理由“烟”来表示,“属天良善”由“全燔祭”来表示。香的烟也被称为“香云”(以西结书8:11)。因此,“烟”在反面意义上也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如以赛亚书34:10; 约珥书2:30; 那鸿书2:13; 诗篇18:8; 37:20);因为产生这烟的火表示爱之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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