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1.凡理智皆认可,主不可能向任何人行恶,因此祂不可能将恶归给人;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而是善本身,这些是其神性本质的属性。因此将恶,或与恶相关的事物归给主,就是将与其神性本质相背的东西归给祂,所以是一个矛盾。这就象是说将主与魔鬼,或天堂与地狱连接起来一样令人憎恶,然而这些事物之间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16:26)。”甚至天堂天使也不能向人行恶,因为主的善之本质在他里面;另一方面,地狱灵只会向他人行恶,因为魔鬼的邪恶性质在他里面。人在尘世为自己作成的本质或性质,死后不可能被改变。请你考虑一下,如果主愤怒地看待恶人,温和地看待善人(恶人数量不计其数,善人也一样),如果祂凭其恩典拯救一部分,而出于报复诅咒另一部分人,以如此不同的眼光—一种轻柔一种严厉,一种温和一种苛刻—看待这二者,那么主将是何种存在?这会将主神置于何地?凡在教会通过布道受教者,谁不知道所有本为善的良善皆来自主,另一方面,所有本为恶的邪恶皆来自魔鬼?所以,若人真在意愿中接受善与恶—善来自主,恶来自魔鬼—这二者,那么用主在启示录里的话说:
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3:15, 16)
1002.“施行迹象”表示通过谬论和诡辩来说服。这从“迹象”的含义清楚可知,“迹象”是指证明和说服,因而是指确认(参看AE 706, 824节),在此是指通过谬论和诡辩实现的说服,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通过推理确认与生活分离之信的人。由于这是通过谬论和诡辩做到的,简单人被这些谬论和诡辩说服,所以“施行迹象”在此表示通过谬论和诡辩实现的说服和确认。说服是通过谬论或谬误实现的,这在前面已经说明,那里论述了“从海里上来的兽”(启13:1–13);这兽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所实现的确认。这就是“迹象”的含义,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要“出去到地上和全世界的列王那里,召集他们去争战”,这句话表示在整个教会挑起反对真理的纷争和争战。
(关于第六诫续)
从到目前为止所阐述的可以推断出,由婚姻的贞洁产生的良善是什么;因此,一个避开通奸如反对神的罪之人所做的贞洁善行是什么。贞洁的善行要么涉及婚姻伴侣自己,要么涉及他们的子孙后代,要么涉及天堂社群。涉及婚姻伴侣自己的贞洁善行是属灵和属天的爱,聪明和智慧,纯真和平安,以及对抗地狱,并由此而来的邪恶和虚假的能力和保护;它们是多种多样的永恒喜乐和幸福。那些活在贞洁婚姻中的人,如前所述,就拥有这一切。涉及子孙后代的贞洁善行是,如此多又如此大的邪恶不会在家族中变成与生俱来的。因为父母的主导爱会传给子女,有时传给遥远的后代,成为他们的遗传性质。这种遗传性质在那些避开通奸如地狱之物,并热爱婚姻如天堂之物的父母身上被打破和软化或缓和。
涉及天堂社群的贞洁善行是,贞洁的婚姻就是天堂的快乐,它们是天堂的发源地和保证或支撑。它们通过交流向天堂提供快乐,通过生育后代成为天堂的发源地,通过对抗地狱的能力成为天堂的保证或支撑;因为在婚姻之爱面前,魔鬼灵变得暴怒、疯狂、精神虚弱,并把自己投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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