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1.凡理智皆认可,主不可能向任何人行恶,因此祂不可能将恶归给人;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而是善本身,这些是其神性本质的属性。因此将恶,或与恶相关的事物归给主,就是将与其神性本质相背的东西归给祂,所以是一个矛盾。这就象是说将主与魔鬼,或天堂与地狱连接起来一样令人憎恶,然而这些事物之间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16:26)。”甚至天堂天使也不能向人行恶,因为主的善之本质在他里面;另一方面,地狱灵只会向他人行恶,因为魔鬼的邪恶性质在他里面。人在尘世为自己作成的本质或性质,死后不可能被改变。请你考虑一下,如果主愤怒地看待恶人,温和地看待善人(恶人数量不计其数,善人也一样),如果祂凭其恩典拯救一部分,而出于报复诅咒另一部分人,以如此不同的眼光—一种轻柔一种严厉,一种温和一种苛刻—看待这二者,那么主将是何种存在?这会将主神置于何地?凡在教会通过布道受教者,谁不知道所有本为善的良善皆来自主,另一方面,所有本为恶的邪恶皆来自魔鬼?所以,若人真在意愿中接受善与恶—善来自主,恶来自魔鬼—这二者,那么用主在启示录里的话说:
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3:15, 16)
960.启22:20.“证明这些事的说,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表示已经揭示《启示录》,现在已经打开它的主证明这一福音:祂将以祂在世上所取并得了荣耀的神性人身,作为新郎和丈夫降临;而教会作为新妇和妻子渴望祂。在此之前,主说“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启示录22:16);从前面(AR 953节)可以看出,这句话表示主在整个基督教界面前证明:唯独主显明本书所写和现在所打开的事,这是真的。由此明显可知,“证明这些事的”是指主,主揭示了《启示录》,现在将它打开来证明,或作见证。它之所以是指证明这个福音或好消息,是因为祂在此宣布了祂的降临,祂的国度,以及祂与教会的属灵婚姻;祂说:“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福音”表示主降临或来到祂的国度(AR 478, 553, 626, 664节)。主的这次降临是为了与教会的属灵婚姻,因为这个新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而主是她的新郎和丈夫,如前所述(启19:7-9; 20:2, 9, 10; 21:17);此处在启示录的末尾,作为新郎和新妇,主说话了,教会也说话了。主说了这些话,“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教会则说了这些话,“主耶稣啊,愿你来”,它们都是属灵婚姻的订婚的话。主将以祂在世上所取并得了荣耀的神性人身降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祂自称“耶稣”,并说祂是“大卫的根和后裔”(启22:16),教会在此说,“主耶稣啊,愿你来”(可参看AR 953, 9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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