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51

651.凡理智皆认可

651.凡理智皆认可,主不可能向任何人行恶,因此祂不可能将恶归给人;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而是善本身,这些是其神性本质的属性。因此将恶,或与恶相关的事物归给主,就是将与其神性本质相背的东西归给祂,所以是一个矛盾。这就象是说将主与魔鬼,或天堂与地狱连接起来一样令人憎恶,然而这些事物之间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16:26)。”甚至天堂天使也不能向人行恶,因为主的善之本质在他里面;另一方面,地狱灵只会向他人行恶,因为魔鬼的邪恶性质在他里面。人在尘世为自己作成的本质或性质,死后不可能被改变。请你考虑一下,如果主愤怒地看待恶人,温和地看待善人(恶人数量不计其数,善人也一样),如果祂凭其恩典拯救一部分,而出于报复诅咒另一部分人,以如此不同的眼光—一种轻柔一种严厉,一种温和一种苛刻—看待这二者,那么主将是何种存在?这会将主神置于何地?凡在教会通过布道受教者,谁不知道所有本为善的良善皆来自主,另一方面,所有本为恶的邪恶皆来自魔鬼?所以,若人真在意愿中接受善与恶—善来自主,恶来自魔鬼—这二者,那么用主在启示录里的话说:
  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3:15, 16)
  

揭秘启示录 #507

507.启11:10

507.启11:10.“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表示因此在教会里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唯信的人当中的内心和灵魂的情感之快乐。“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在唯信占上风的教会里的人;“地”表示他们所在的教会(AR 285节);“欢喜快乐”表示拥有内心和灵魂的情感之快乐;内心的情感之快乐属于意愿,灵魂的情感之快乐属于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心和灵魂”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正因如此,经上说“欢喜快乐”,尽管“喜乐”和“高兴”似乎是一回事;然而,这两者里面却有意愿与理解力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中,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所说明的。这就是为何“欢喜快乐”(rejoice and be glad,rejoice或译为欢欣),和“喜乐高兴”(joy and gladness,中文圣经常将这两个词也译为欢喜快乐)经常出现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宰牛(杀羊)。(以赛亚书22:13)

又: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51:11)

约珥书:

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家中断绝了吗?(约珥书1:16)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都必止息。(耶利米书7:34; 25:10)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成为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以赛亚书:

你们爱慕耶路撒冷的,要因她快乐。(以赛亚书66:10)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哪,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又:

求你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以赛亚书: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以赛亚书51:3)

路加福音:

你必快乐欢欣,许多人必因祂的诞生而喜乐。(路加福音1:14)

耶利米书:

到那时,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0-11)

诗篇:

愿一切寻求你的,都欢喜快乐。(诗篇40:16; 70:4)

又:

惟有义人欢喜,在喜乐中欢欣。(诗篇68:3)

以赛亚书:

因耶路撒冷而快乐,因她喜乐欢欣。(以赛亚书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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