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51

651.凡理智皆认可

651.凡理智皆认可,主不可能向任何人行恶,因此祂不可能将恶归给人;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而是善本身,这些是其神性本质的属性。因此将恶,或与恶相关的事物归给主,就是将与其神性本质相背的东西归给祂,所以是一个矛盾。这就象是说将主与魔鬼,或天堂与地狱连接起来一样令人憎恶,然而这些事物之间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16:26)。”甚至天堂天使也不能向人行恶,因为主的善之本质在他里面;另一方面,地狱灵只会向他人行恶,因为魔鬼的邪恶性质在他里面。人在尘世为自己作成的本质或性质,死后不可能被改变。请你考虑一下,如果主愤怒地看待恶人,温和地看待善人(恶人数量不计其数,善人也一样),如果祂凭其恩典拯救一部分,而出于报复诅咒另一部分人,以如此不同的眼光—一种轻柔一种严厉,一种温和一种苛刻—看待这二者,那么主将是何种存在?这会将主神置于何地?凡在教会通过布道受教者,谁不知道所有本为善的良善皆来自主,另一方面,所有本为恶的邪恶皆来自魔鬼?所以,若人真在意愿中接受善与恶—善来自主,恶来自魔鬼—这二者,那么用主在启示录里的话说:
  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3:15, 16)
  

揭秘启示录 #29

29.启1:8.“我

29.启1:8.“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表示祂是自有或自存,是从最初到最后,或从初始到终端的独一实在,一切事物都源于祂,因而祂是在自己里面的爱本身和唯一的爱,智慧本身和唯一的智慧,生命本身和唯一的生命,因而是创造者本身和唯一的创造者,救主,来自祂自己的光照者,因此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这些和除此之外的更多内容就包含在上面描述主的这话中。很明显,它们论及主,事实上,论及主的人身,因为接下来约翰听见有声音说:

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他转过身来,要看那与他说话的声音,就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启示录1:10-13)

很快祂又说: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我又是那死过又活着的。(启示录1:17-18; 2:8)

此外,用几句话来证实,前面所列举的这一切细节都包含在这些话中是不可能的,因为要充分证实它们需要很长的篇幅;不过,它们仍在最近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爱与圣智》中得到部分证实,可参看这本书。主称自己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因为“阿拉法和俄梅戛”与主的神性之爱有关,“始和终”与祂的神性智慧有关;因为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因为在希腊字母表中,“阿拉法”是第一个字母,而“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字母,因此它们表示整体上的所有事物或全部。原因在于,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事物;一个元音因可用来发音而表示情感或爱的某种事物。这是属灵和天使的言语,以及圣经或写作的起源。然而,这个奥秘至今不为人知。因为有一种通用的语言是所有天使和灵人都拥有的;这种语言与世人的任何语言都毫无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会使用这种语言,因为它自创造时就被植入每个人;因此,在整个灵界,他们都能理解彼此。我经常被恩准听见这种语言,也说这种语言;我把它与世上的语言进行对比,发现它甚至在最小细节上都与地上的任何属世语言不一致。它凭其第一特征或原则而不同于它们,这个特征或原则是,每个字的每个字母,无论在说话还是在书写中,都是某种意义的标志,或说都有它自身所特有的意义和象征。正因如此,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这句话表示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这两个字母因都是元音而与爱有关,如前所述。关于从天使的属灵思维中流出的这种语言和它的书写的某些内容,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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