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1.凡理智皆认可,主不可能向任何人行恶,因此祂不可能将恶归给人;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而是善本身,这些是其神性本质的属性。因此将恶,或与恶相关的事物归给主,就是将与其神性本质相背的东西归给祂,所以是一个矛盾。这就象是说将主与魔鬼,或天堂与地狱连接起来一样令人憎恶,然而这些事物之间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16:26)。”甚至天堂天使也不能向人行恶,因为主的善之本质在他里面;另一方面,地狱灵只会向他人行恶,因为魔鬼的邪恶性质在他里面。人在尘世为自己作成的本质或性质,死后不可能被改变。请你考虑一下,如果主愤怒地看待恶人,温和地看待善人(恶人数量不计其数,善人也一样),如果祂凭其恩典拯救一部分,而出于报复诅咒另一部分人,以如此不同的眼光—一种轻柔一种严厉,一种温和一种苛刻—看待这二者,那么主将是何种存在?这会将主神置于何地?凡在教会通过布道受教者,谁不知道所有本为善的良善皆来自主,另一方面,所有本为恶的邪恶皆来自魔鬼?所以,若人真在意愿中接受善与恶—善来自主,恶来自魔鬼—这二者,那么用主在启示录里的话说:
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3:15, 16)
322.从属灵之义来看,“作假见证”是指说服别人,信仰的虚假观念是真的,生活的邪恶是善的;或真实的观念是假的,生活的良善是恶的。但在这两种情况下,这种行为是故意的,而非出于无知。也就是说,是在知道何为善与真之后,而非之前做出的。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在圣言中,以“谎言”来表示这种虚假,以“诡诈”来表示这种意图,如:
我们与死亡立约;与阴间结盟。因我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以下藏身。(以赛亚28:15)
他们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训诲的儿女。(以赛亚30:9)
从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虚谎。(耶利米书8:10)
城里的富户满行强暴,其中的居民也说谎言,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弥迦书6:12)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他们各人欺哄邻舍,说谎言;你的住处在诡诈的人中。(耶利米书9:5,6)
正因为“谎言”表示虚假,所以主说:“魔鬼说谎是出于自己”(约翰福音8:44)。在下列经文中,“谎言”还表示虚假与诡诈:耶利米书9:4;23:14,32;以西结书13:15-19;21:29;何西阿书7:1;12:1;那鸿书3:1;诗篇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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