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1.凡理智皆认可,主不可能向任何人行恶,因此祂不可能将恶归给人;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而是善本身,这些是其神性本质的属性。因此将恶,或与恶相关的事物归给主,就是将与其神性本质相背的东西归给祂,所以是一个矛盾。这就象是说将主与魔鬼,或天堂与地狱连接起来一样令人憎恶,然而这些事物之间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16:26)。”甚至天堂天使也不能向人行恶,因为主的善之本质在他里面;另一方面,地狱灵只会向他人行恶,因为魔鬼的邪恶性质在他里面。人在尘世为自己作成的本质或性质,死后不可能被改变。请你考虑一下,如果主愤怒地看待恶人,温和地看待善人(恶人数量不计其数,善人也一样),如果祂凭其恩典拯救一部分,而出于报复诅咒另一部分人,以如此不同的眼光—一种轻柔一种严厉,一种温和一种苛刻—看待这二者,那么主将是何种存在?这会将主神置于何地?凡在教会通过布道受教者,谁不知道所有本为善的良善皆来自主,另一方面,所有本为恶的邪恶皆来自魔鬼?所以,若人真在意愿中接受善与恶—善来自主,恶来自魔鬼—这二者,那么用主在启示录里的话说:
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3:15, 16)
316.人自己的谨慎会使人确信并证实,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人,就在人里面,因为人自己的谨慎就是他那从作为其情绪自我的自我之爱流出的认知自我;自我只会把一切都变成它自己的,因为它无法被提升越过这一点。凡被主的圣治引领的人都被提升在自我之上,然后看见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他们甚至看见,凡在人里面来自主之物都是主的,从来不是人的。人若相信别的,就像一个人占有主人托他保管的财物,声称是自己的,或说据为己有;他不是一个管家,而是一个小偷。由于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所以他也把这些良善沉浸于他的邪恶;它们由此被毁,就像珍珠被扔进粪堆,或酸性溶液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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