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1.凡理智皆认可,主不可能向任何人行恶,因此祂不可能将恶归给人;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而是善本身,这些是其神性本质的属性。因此将恶,或与恶相关的事物归给主,就是将与其神性本质相背的东西归给祂,所以是一个矛盾。这就象是说将主与魔鬼,或天堂与地狱连接起来一样令人憎恶,然而这些事物之间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16:26)。”甚至天堂天使也不能向人行恶,因为主的善之本质在他里面;另一方面,地狱灵只会向他人行恶,因为魔鬼的邪恶性质在他里面。人在尘世为自己作成的本质或性质,死后不可能被改变。请你考虑一下,如果主愤怒地看待恶人,温和地看待善人(恶人数量不计其数,善人也一样),如果祂凭其恩典拯救一部分,而出于报复诅咒另一部分人,以如此不同的眼光—一种轻柔一种严厉,一种温和一种苛刻—看待这二者,那么主将是何种存在?这会将主神置于何地?凡在教会通过布道受教者,谁不知道所有本为善的良善皆来自主,另一方面,所有本为恶的邪恶皆来自魔鬼?所以,若人真在意愿中接受善与恶—善来自主,恶来自魔鬼—这二者,那么用主在启示录里的话说:
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3:15, 16)
24.主通过对照提供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我们只有通过良善与次等良善的对照,以及它与邪恶的对立才能认识良善的品质。觉察和感受的能力就来自这种对照,因为这些能力的品质由此而来。事实上,每种快乐都是在与次等快乐相比较,并对照不快乐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每种美丽都是在与次等美丽相比较,并对照丑陋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同样,每种属于爱的良善也都是在与次等良善相比较,并对照邪恶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每种属于智慧的真理都是在与次等真理相比较,并对照虚假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多样性必须存在于每种事物中,从它的最大直到它的最小;当多样性也存在于它的对立面,从它的最小直到它的最大,并且它们之间有一种平衡时,那么两边就照着层级存在一种对照;对事物的觉察和感受会增强或减弱。然而,要知道,对立性要么削弱、要么增强觉察和感受:当对立双方混在一起时,对立性就会削弱它们;当对立双方没有混在一起时,对立性就会增强它们。这就是为何主最为谨慎、极其精细地把人里面的良善和邪恶分开,免得它们混在一起,就像祂把天堂和地狱分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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