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51

651.凡理智皆认可

651.凡理智皆认可,主不可能向任何人行恶,因此祂不可能将恶归给人;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而是善本身,这些是其神性本质的属性。因此将恶,或与恶相关的事物归给主,就是将与其神性本质相背的东西归给祂,所以是一个矛盾。这就象是说将主与魔鬼,或天堂与地狱连接起来一样令人憎恶,然而这些事物之间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16:26)。”甚至天堂天使也不能向人行恶,因为主的善之本质在他里面;另一方面,地狱灵只会向他人行恶,因为魔鬼的邪恶性质在他里面。人在尘世为自己作成的本质或性质,死后不可能被改变。请你考虑一下,如果主愤怒地看待恶人,温和地看待善人(恶人数量不计其数,善人也一样),如果祂凭其恩典拯救一部分,而出于报复诅咒另一部分人,以如此不同的眼光—一种轻柔一种严厉,一种温和一种苛刻—看待这二者,那么主将是何种存在?这会将主神置于何地?凡在教会通过布道受教者,谁不知道所有本为善的良善皆来自主,另一方面,所有本为恶的邪恶皆来自魔鬼?所以,若人真在意愿中接受善与恶—善来自主,恶来自魔鬼—这二者,那么用主在启示录里的话说:
  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3:15, 16)
  

圣治 #219

219.有必要逐一说

219.有必要逐一说明并证实这些要点。①何为短暂事物,何为永恒事物。短暂事物是指适合自然界,因而适合人的一切事物。适合自然界的事物,尤指空间和时间,两者都有极限和边界;由此而来的适合人的事物是指那些属于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因而属于他的情感和思维,尤其属于他的谨慎的事物;众所周知,这些是有限的,并且是受限的。但永恒事物是指适合主的一切事物,以及来自祂、似乎适合人的事物。适合主的一切事物都是无限和永恒的,因而没有时间,进而没有极限,永无止境。由此而来、似乎适合人的事物同样是无限和永恒的;然而,这些事物没有一样是人的,它们唯独属于人里面的主。

②人本身是短暂的,主本身是永恒的;所以从人发出的,只有短暂事物,从主发出的,只有永恒事物。前面说明,人本身是短暂的,主本身是永恒的。由于除了人里面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人发出,所以可推知除了短暂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人发出,除了永恒事物外,也没有什么东西从主发出。因为无限不可能从有限发出,说它能是一个悖论。然而,无限能从有限发出,但不是从有限,而是经由有限从无限发出。另一方面,有限不可能从无限发出,说它能也是一个悖论。然而,有限能由无限产生,但这是创造,而非发出。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圣爱与圣智》全文。因此,当有限之物从主发出时,如人里面的许多事物所发生的那种情形,它不是从主发出,而是从人发出;但仍可以说它从主经由人发出,因为它看上去就是这样。

这一点可通过主的这些话来说明: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马太福音5:37)

在第三层天堂,所有人都是这样谈论的;因为那里的人从不试图争论神性事物是否真实,而是从主在自己里面看到它们是否真实。这意味着推理者会试图争论神性事物是否真实,因为他不从主看见它们,却想要从自己看见;人从自己所看见的,都是邪恶。尽管如此,主仍愿意人不仅要思考并谈论神性事物,还要推理它们,以便看到它们是否真实。只要这种思维、言谈和推理的目的是为了看见真理,就可以说它来自人里面的主;尽管在人看见并承认真理之前,它来自人。同时,人思考、谈论和推理的能力唯独来自主,因为他从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官能中获得这种能力,而人唯独从主拥有这些官能。

③短暂事物将永恒事物与自身分离,永恒事物将短暂事物与自身结合。短暂事物将永恒事物与自身分离,是短暂之人出于自己里面的短暂事物所行的事。永恒事物将短暂事物与自身结合,是永恒之主出于自己里面的永恒事物所行的事,如前所述(218节)。我在前面(92节)已说明,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是存在的;但人与主的这种相互结合并非来自人,而是来自主;还说明(183节),人的意愿与主的意愿相抵触,或也可说,人自己的谨慎与主的圣治相抵触。由此可推知,当人出于他的短暂事物行动时,他就将主的永恒事物与自己分离;而主将祂的永恒事物与人的短暂事物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将祂自己与人,并人与祂自己结合起来。这些要点早已充分论述过,故没有必要进一步证实。

④主藉着表象与人结合。因为表象是,人从自己爱邻、行善并谈论真理;如果没有这种表象,人不会爱邻、行善并谈论真理,因而不会与主结合。然而,既然爱、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那么显而易见,主正是藉着表象与人结合。前面(100–128节)已充分说明这种表象,以及藉着它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

⑤主藉着对应与人结合。这一点通过圣言成就,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全文,我已说明,通过字义而有主与人的一个结合,并人与主的一个相互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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