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0.主将善而非恶归给人,而魔鬼(即地狱)将恶而非善归给人,这在新教会是新事物。它之所以是新的,是因为圣言中频繁说到神发怒、报复、憎恨、诅咒、惩罚、将人投入地狱、试探他,所有这些行为都恶人的行为,因而是邪恶。但如同圣经一章所说的那样,圣言字义由这类所谓表象与对应的事物构成,以便教会的外在与其内在,因而尘世与天堂存在一种结合。该章还说明了,当圣言里的这类事物被阅读时,这些真理的表象,在从人传到天堂期间,会被改变成真正的真理,即主从不发怒、报复、憎恨、诅咒、惩罚、将人投入地狱、试探他,因此从不向人行恶。我在灵界经常观察这种转变和变化。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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