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0.主将善而非恶归给人,而魔鬼(即地狱)将恶而非善归给人,这在新教会是新事物。它之所以是新的,是因为圣言中频繁说到神发怒、报复、憎恨、诅咒、惩罚、将人投入地狱、试探他,所有这些行为都恶人的行为,因而是邪恶。但如同圣经一章所说的那样,圣言字义由这类所谓表象与对应的事物构成,以便教会的外在与其内在,因而尘世与天堂存在一种结合。该章还说明了,当圣言里的这类事物被阅读时,这些真理的表象,在从人传到天堂期间,会被改变成真正的真理,即主从不发怒、报复、憎恨、诅咒、惩罚、将人投入地狱、试探他,因此从不向人行恶。我在灵界经常观察这种转变和变化。
97.⑻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以及出于意愿和理解力行动是一回事。但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或出于自主和理智行动是一回事;而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行动,或出于自主本身和理智本身行动是另一回事。因为一个出于对邪恶的爱而行恶,并将它合理化的人也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然而,他的自由本质上不是自由,或不是自由本身,而是一种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他的理性本质上不是理性;相反,它要么是一种虚假的理性,要么是一种扭曲的理性,要么是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理性的一种表象。尽管如此,它们都在圣治之下,因为如果意愿邪恶的自由,以及通过合理化或确认显得合乎理性的表象从属世人那里被拿走,他的自由和理性,并意愿和理解力就会毁灭,他也不能被引离邪恶,并被改造,从而不能与主结合,活到永远。这就是为何主保护人的自由,如同人保护他眼中的瞳仁。然而,主不断通过自由把人引离邪恶;祂能通过自由把人引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通过自由植入良善。主以这种方式逐渐赋予人天堂自由,以取代地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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