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是因为他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由于神是秩序本身,故他被造为秩序的形像和样式。有两个要素使秩序存在并持续存在,就是圣爱与圣智;人被造为接受这二者的器皿。所以,他通过受造被赋予这个秩序,圣爱与圣智就照着该秩序在整个宇宙中运作,尤其照着该秩序在天使天堂运作,以致整个天堂就是一个最大规模的神性秩序形式,在神眼里看似一个人。而且,天堂与人之间存在完全的对应关系,因为天堂中的社群无不对应于某个身体部位,或人体内的脏腑或器官。由于这个原因,天堂的某个社群被说成位于肝、胰、脾、胃、眼、耳、舌等等区域。此外,天使本人知道自己身处这个人体哪个部位的哪个区域。我凭活生生的经历得以获知这是事实。我曾看见数千天使组成的社群显为一个人。这清楚表明,天堂整体上是神的形像,而神的形像就是神性秩序的形式。
32.“归向神和祂的父”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神”是神性真理,“耶和华”是神性良善;因此,在圣言中,当论述神性真理时,主被称为“神”,当论述神性良善时,主被称为“耶和华”(参看《属天的奥秘》,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但此处说的是“父”,而不是耶和华,因为主的父就是耶和华,“父”与“耶和华”所表相同。“神”和“父”唯独是指主;因为父在祂里面,如同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参看AE 10, 26节);事实上,祂从耶和华成孕,每个人的灵魂都来自使他成孕的那一位。因此,当主提到父时,祂指的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就是为何祂说:
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14:10, 11)
约翰福音: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同一福音书:
祂不是独自一人,祂与父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将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系其人身中生命的存在或本质的耶和华的神性称为“父”,将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称为“子”(参看《属天的奥秘》,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人子”是神性真理,“父”是神性良善(AC 1729, 1733, 2159, 2628, 2803, 2813, 3255, 3704, 7499, 8897, 9807节;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04节从《属天的奥秘》中所引用的关于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与主的神性人身合一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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