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6)人被创造为神序的形式。人被创造为神序的形式,因为他被创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由于神是秩序本身,所以他被创造为秩序的形像和样式。有两样事物是秩序的源头,并赋予秩序持久性,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人被创造为这两者的容器,因而也被创造为秩序,这两者照着这秩序而在宇宙中运作,尤其照着这秩序而在天使天堂中运作;因此,整个天堂就是最大规模的神序形式,在神眼里就像一个人。此外,天堂与人之间也有一个完全的对应关系;因为在天堂里,没有一个社群不对应于人的某个身体部位,内脏或器官。因此,在天堂,有人会说这个社群在肝脏区域,或在胰腺、脾脏、胃、眼睛、耳朵、舌头区域,等等。天使们自己也知道他们住在人的哪个部位的区域。我被允许通过活生生的经历获知,事实就是如此。我曾看见一个由数千天使组成的社群就像一个人;我由此清楚看出,天堂整体上是神的形像;神的形像是神序的形式。
V.主与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同在,并向他们打开天堂,
祂也与那些不配靠近的人同在,但不向他们打开天堂;
因此,正如洗礼是引入教会,圣餐则是引入天堂
719.下面的两个章节解释了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是谁,那些不配靠近的人又是谁;因为确定了这一点,就能从对立面知道那一点(TCR 722—727节)。主既与配得上的人同在,也与不配的人同在,因为祂全在于天堂和地狱,也全在于世界,因而既与恶人同在,也与善人同在。但祂既普遍又个体地与善人,即重生的人同在;因为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主在哪里,哪里就是天堂。此外,天堂构成主的身体;因此,在祂的身体里,也就是在天堂里。
但主与那些不配靠近圣餐之人的同在,是祂的普遍同在,而不是祂的个体同在,或换句话说,是祂的外在同在,而不是祂的内在同在。主的普遍或外在同在,使人作为人活着,享有知道、理解并出于理解理性说话的能力;因为人是为天堂而生的,因而也是属灵的,不像动物那样只是属世的。他还享有意愿和实行他能出于其理解力知道、理解并由此理性谈论的任何事。但如果意愿弃绝理解力的真正理性事物,而这些事物本质上也是属灵的,那么人就变成外在的。
因此,对那些只明白真理和良善的人来说,主的同在是普遍的或外在的,而对那些也意愿并实行真理和良善的人来说,主的同在既是普遍的,也是个体的,或既是内在的,也是外在的。那些只明白和谈论真理和良善的人,就像有灯没有油的愚拙童女;而那些不仅明白和谈论真理和良善,还意愿和实行它们的人,就是那些被允许赴婚筵的聪明童女,而前者站在门口敲门,却没有被允许进入(马太福音25:1-12)。由此可见,主与那些配得上靠近圣餐的人同在,并向他们打开天堂;祂也与那些不配靠近圣餐的人同在,但不向他们打开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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