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是因为他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由于神是秩序本身,故他被造为秩序的形像和样式。有两个要素使秩序存在并持续存在,就是圣爱与圣智;人被造为接受这二者的器皿。所以,他通过受造被赋予这个秩序,圣爱与圣智就照着该秩序在整个宇宙中运作,尤其照着该秩序在天使天堂运作,以致整个天堂就是一个最大规模的神性秩序形式,在神眼里看似一个人。而且,天堂与人之间存在完全的对应关系,因为天堂中的社群无不对应于某个身体部位,或人体内的脏腑或器官。由于这个原因,天堂的某个社群被说成位于肝、胰、脾、胃、眼、耳、舌等等区域。此外,天使本人知道自己身处这个人体哪个部位的哪个区域。我凭活生生的经历得以获知这是事实。我曾看见数千天使组成的社群显为一个人。这清楚表明,天堂整体上是神的形像,而神的形像就是神性秩序的形式。
249.之所以说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哪里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就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只要教会,或教会中人拥有真理,主会以良善作用其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只要教会中人能理解真理,主就会通过仁之善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从而将生命浇灌到其理解力中。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因而智慧的容器,而意愿则是良善、因而仁爱的容器。为使人成为教会中人,这两个官能必须合而为一。当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通过纯正真理形成自己的理解力,并且他的意愿被主充满爱的良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了。因此,人既有一个真理的生命,也有一个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于他的理解力,良善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当这两个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个生命,而非两个生命。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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