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6)人被创造为神序的形式。人被创造为神序的形式,因为他被创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由于神是秩序本身,所以他被创造为秩序的形像和样式。有两样事物是秩序的源头,并赋予秩序持久性,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人被创造为这两者的容器,因而也被创造为秩序,这两者照着这秩序而在宇宙中运作,尤其照着这秩序而在天使天堂中运作;因此,整个天堂就是最大规模的神序形式,在神眼里就像一个人。此外,天堂与人之间也有一个完全的对应关系;因为在天堂里,没有一个社群不对应于人的某个身体部位,内脏或器官。因此,在天堂,有人会说这个社群在肝脏区域,或在胰腺、脾脏、胃、眼睛、耳朵、舌头区域,等等。天使们自己也知道他们住在人的哪个部位的区域。我被允许通过活生生的经历获知,事实就是如此。我曾看见一个由数千天使组成的社群就像一个人;我由此清楚看出,天堂整体上是神的形像;神的形像是神序的形式。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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