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49

649.如果人在接受

649.如果人在接受新教会之信的同时,却又保留前教会关于基督功与义的报应之信,那么结果也是一样。因为前教会的所有信条如枝杈般从这象根一样的教义中发出来。若有人真的这样做,他就好比挣脱了龙的这五角,却又被龙的那五角缠住,或刚逃离狼口,又落入虎穴,或从枯井里爬出来,又掉进水井,并被淹死。
  因为这种情况下,人很容易返回到他以前信仰的所有观念,上文已解释了这些观念。然后他会获得这种可憎观念,即他也许能将属于主的本质神性事物,即救赎与公义,归于并附加到自己身上,然而这些事物能被敬拜,却不能被归给。因为若人真的将它们归于并附加到自己身上,那么他会象被扔进太阳火炉里那样被融化。尽管如此,正是这太阳的光与热使得他能看到并活在肉身。前文说明了,主的功德是救赎,其救赎和公义是神的两个属性,不能连到人那里。所以,每个人都务必当心,不要把前教会的报应复制到新教会的报应上,因为这会造成妨碍其救恩的悲惨后果。

圣治 #145

145.⑸自我强迫不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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