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9.如果有人接受新教会的信仰,同时仍保留着旧教会关于主的功德和公义的归算的信仰,结果是一样的;因为旧教会的一切教条都是从这种信仰中发出的,就像嫩芽从根中发出一样。在这种情况下,这就像一个人挣脱了龙的这五角,却又被那五角缠住,或像一个人逃离了狼,却又撞上了老虎,或像一个人从枯井里爬出来,却又掉进水井,并淹死在那里。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很容易重新陷入他以前信仰的一切错误或教导,前面说明了这些错误或教导的性质;因此,他会获得这种可憎观念:他可以把属于主的本质上的神性属性,即救赎和公义,归算给并应用于自己,而救赎和公义只能被崇拜,不能被如此归给或应用。因为如果一个人真的把主的救赎和公义归算给并应用于自己,那么他就会像被扔进赤裸的太阳中一样被烧灭,尽管他通过这太阳的光和热而拥有肉体的视觉和生活。前面(TCR 640节)已经说明,主的功德是救赎,祂的救赎和公义是无法与任何人联结的两种神性属性。因此,要让每个人都当心,不要把旧教会的归算转录到新教会的归算上,因为这会造成不幸的后果,危及他的救赎,或成为他得救的障碍。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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