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48

648.通过简要回顾

648.通过简要回顾它们之间的不同和分歧点,清楚可知新教会的信与报应决不会和前教会或存续教会的信与报应共存。因着两个教会之间的这种不同和分歧,它们完全是异质的。因此,如果它们真的共存于人的心智,那么这种碰撞和冲突将导致属于这教会的一切皆毁灭,人在属灵事上会陷入谵妄或昏迷,以致于他将不知道何为教会,或是否存在教会这种东西;也不知道有关神、信或仁的任何事。
  由于前教会的信屏蔽源自理智的所有光,所以它好比一只猫头鹰,而新教会的信则好比一只鸽子,它在白天飞翔,并凭天堂之光看东西。所以,若把它们放到一个心智里,就象把猫头鹰和鸽子放到一个巢里那样,猫头鹰和鸽子都在此下蛋,当它们孵卵,并将幼雏孵化出来后,猫头鹰会将幼鸽撕成碎片后喂食自己的幼鸟,因为猫头鹰是食肉鸟。
  前教会的信在启示录中(12章)被描述为龙,新教会的信被描述为身披太阳、头戴十二颗星冠冕的妇人。这种对比能使人推断出,如果这二者同居一处,人的心智状态会是什么样:龙站在那快要生产的妇人面前,想要吞吃她的孩子,当妇人逃到旷野后,它尾随而来,在她后面吐出水来,象江河一样,要把妇人吞没。
  

诠释启示录 #635

635.启11:3.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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