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8.从对它们之间的不同点或分歧点的简要回顾中清楚看出,新教会的信仰和归算决不能与旧教会或仍然存在的教会的信仰和归算共存。由于两个教会之间存在这种不同和分歧,所以它们完全是异质的,或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如果它们一起存在于人的心智中,那么这样的碰撞和冲突就会产生:教会的一切都会灭亡,人在属灵事物上会陷入昏厥,或失去理智,以至于不知道教会是什么,或是否有教会,也不知道神、信仰或仁爱。
由于旧教会的信仰排除了源于理性的所有光,所以它可以比作猫头鹰,而新教会的信仰可以比作鸽子,它在白天飞翔,凭天堂之光观看。它们若聚集在一个心智中,就会像猫头鹰和鸽子在一个窝里相遇,各自都在那里下蛋,孵化期结束后,幼雏就会孵化出来,那时猫头鹰会将幼鸽撕成碎片,并喂给自己的幼鸟,因为猫头鹰是贪婪的鸟。
旧教会的信仰在启示录(12章)中被描述为龙,而新教会的信仰被描述为身披日头、头戴十二星冠冕的妇人。因此,从这种对比中可以推断出,如果两者一起在同一个住所中,或聚集在一个地方,人心智的状态会是什么样,即:龙会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旁边,打算吞吃她的孩子;当妇人逃到旷野或沙漠时,他会追赶她,在她后面吐出水来,像洪水一样,要使她被吞没。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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