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8.通过简要回顾它们之间的不同和分歧点,清楚可知新教会的信与报应决不会和前教会或存续教会的信与报应共存。因着两个教会之间的这种不同和分歧,它们完全是异质的。因此,如果它们真的共存于人的心智,那么这种碰撞和冲突将导致属于这教会的一切皆毁灭,人在属灵事上会陷入谵妄或昏迷,以致于他将不知道何为教会,或是否存在教会这种东西;也不知道有关神、信或仁的任何事。
由于前教会的信屏蔽源自理智的所有光,所以它好比一只猫头鹰,而新教会的信则好比一只鸽子,它在白天飞翔,并凭天堂之光看东西。所以,若把它们放到一个心智里,就象把猫头鹰和鸽子放到一个巢里那样,猫头鹰和鸽子都在此下蛋,当它们孵卵,并将幼雏孵化出来后,猫头鹰会将幼鸽撕成碎片后喂食自己的幼鸟,因为猫头鹰是食肉鸟。
前教会的信在启示录中(12章)被描述为龙,新教会的信被描述为身披太阳、头戴十二颗星冠冕的妇人。这种对比能使人推断出,如果这二者同居一处,人的心智状态会是什么样:龙站在那快要生产的妇人面前,想要吞吃她的孩子,当妇人逃到旷野后,它尾随而来,在她后面吐出水来,象江河一样,要把妇人吞没。
265.③对圣治的怀疑因以下事实而产生:人们至今不知道避恶如罪就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全文说明了这个真理;由于与仁分离之信是接受该真理的唯一障碍,所以这个话题也得以论述。可以说,人们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的本质或基督教本身。因为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然而每个人的确知道(参看258节)。之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是因为与仁分离之信抹杀了它;这信断言唯独信拯救人,而不是任何善行,或仁之良善;还断言他们不再受律法的束缚,而是自由的。那些经常听到这些话的人,就不再思想生活的任何邪恶或良善。此外,每个人出于自己的本性都倾向于接受这信,并且一旦接受它,就不再思想他的生活状态。这就是为何人们不知道这个真理。
在灵界,这种无知被指示给我。我问了一千多个刚从世界来的人,他们知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宗教本身或宗教的本质;他们说,不知道,这是闻所未闻的新鲜事;相反,他们听到的是,他们不能凭自己行善,并且不在律法的束缚之下。当我问他们知不知道一个人必须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悔改,然后开始新生活;否则罪不得赦免,如果罪不得赦免,人就不会得救;我还提醒他们,每次领受圣餐,这一点都被明确大声地读给他们听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没有注意这些事,只听见说,他们已经通过圣餐礼获得罪的赦免,剩下的事,那信在他们不知不觉中就做了。
我又问,为何教你孩子十诫?难道不是叫他们知道避恶如罪吗?难道只是让他们知道并相信这些事,却不照之而行吗?那么你为何说这是新鲜事?对此,他们只能回答说,他们知道,却又不知道;当犯通奸时,他们从未想过第六诫,当偷窃或暗中诈骗时,从未想过第七诫,等等;更不用说,这类事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
当我从教会的教义中提到许多事,并从圣言证明,避开和远离如罪的邪恶就是基督教本身或基督教的本质,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如此行的程度时,他们沉默不语。然而,当看见所有人都是照他们的生活被检查,并照他们的行为受审判,没有人是照与生活分离的信而受审判,因为每个人的信都取决于他们的生活时,他们确信这是真的。
大多数基督徒都不知道这一点,这在圣治的律法之下,即:每个人都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128节);没有人从天堂直接被教导,而是间接通过圣言,以及基于圣言的教义和讲道被教导(154-174节);这种无知也在一切许可法之下,许可法同样是圣治的律法。对此,详情可参看258节。
注:266至273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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