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8.通过简要回顾它们之间的不同和分歧点,清楚可知新教会的信与报应决不会和前教会或存续教会的信与报应共存。因着两个教会之间的这种不同和分歧,它们完全是异质的。因此,如果它们真的共存于人的心智,那么这种碰撞和冲突将导致属于这教会的一切皆毁灭,人在属灵事上会陷入谵妄或昏迷,以致于他将不知道何为教会,或是否存在教会这种东西;也不知道有关神、信或仁的任何事。
由于前教会的信屏蔽源自理智的所有光,所以它好比一只猫头鹰,而新教会的信则好比一只鸽子,它在白天飞翔,并凭天堂之光看东西。所以,若把它们放到一个心智里,就象把猫头鹰和鸽子放到一个巢里那样,猫头鹰和鸽子都在此下蛋,当它们孵卵,并将幼雏孵化出来后,猫头鹰会将幼鸽撕成碎片后喂食自己的幼鸟,因为猫头鹰是食肉鸟。
前教会的信在启示录中(12章)被描述为龙,新教会的信被描述为身披太阳、头戴十二颗星冠冕的妇人。这种对比能使人推断出,如果这二者同居一处,人的心智状态会是什么样:龙站在那快要生产的妇人面前,想要吞吃她的孩子,当妇人逃到旷野后,它尾随而来,在她后面吐出水来,象江河一样,要把妇人吞没。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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