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7.新教会的信与报应和前教会或存续教会的信与报应无法共存,因为它们在三一部分,甚至十一部分存在分歧。前教会的信认为,三个神性身位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是单个神或独自为神,三个创造主也是。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只有唯一一个永恒神性身位,因而只有唯一一个永恒之神,除祂之外再无别神。因此,前教会的信教导神性三位一体被分成三个身位,而新教会的信则教导神性三位一体统一于一个身位。
前教会的信信仰一个不可见、不能接近、不能与人结合的神。它对神的观念就象它对灵的观念,认为灵就象以太或空气一样。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可见、可接近、能与人结合的神,在祂里面的那位不可见,不可接近,不能结合的神,就象身体里的灵魂。它对神的观念就是,祂是一个人,因为永恒的那位神可及时变成人。
前教会的信将一切权柄归于不可见的神,并通过可见的那位神拿走它;因为它认为,父神报应信,并通过它赐下永生,可见的神只能调解;而二者都赋予(或根据希腊教会,父神赋予)圣灵(独自为神的圣灵占据第三位)带来那信之果效的一切权柄。但新教会的信则将报应,以及带来拯救果效的一切权柄归给可见(不可见的神在祂里面)的神。
前教会的信主要信仰神,创造者,却不信仰作为救世主和救主的神。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神,祂同时也是创造者,救世主和救主。
前教会的信认为,悔改、罪的赦免、改造、重生、成圣与拯救伴随那信的恩赐和报应而来,无需人参与或与它们发生联系。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人在悔改、改造、重生,因而罪的赦免上要予以配合。
前教会的信认为,基督功德被报应,恩赐的信就包含这报应。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善与恶被报应,从而信也被报应,这报应与圣经一致,而另一个则与它相背。
前教会认为,含有基督功德的信被赐下时,人仍象一块木头或石头;还认为,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但新教会则教导截然不同的信,这信并不在基督功德里,而是在耶稣基督本人,神,救世主和救主里面,认为人拥有专注于接受信和合作的选择自由。
前教会视仁为其信的附属物,而非能带来救恩的事物,这一点构成其宗教信仰。但新教会将对主的信和对邻的仁联结起来,使它们成为不可分割的事物,从而构成它的宗教信仰。不同之处还有很多。
864.“这些人是跟随羔羊的,无论祂往哪里去”表示那些通过承认主的神性人身,通过照祂的诫命生活而与祂结合的人。这从“羔羊”和“跟随祂,无论祂往哪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314节);“跟随祂,无论祂往哪里去”是指承认祂的神性并实行祂的诫命。“跟随主”与“跟从祂或跟祂走”具有相同的含义。“跟从主或跟主走”表示承认,服从,靠祂行动与生活,并与祂生活在一起(可参看AE 787节)。这就是“跟随主”的含义,因为没有人能凭自我跟随主,只能靠主自己跟随祂。事实上,是主吸引出于自由愿意跟随的人跟随祂;但祂不能吸引不愿意跟随祂的人。因为主在人里面如此作工,以至于人可以貌似凭自己跟随祂;主由此流入人的自由;祂这样做是为了真理和良善在人里面被接受和植入,随之实现改造和重生。因为除非在人看来,他貌似凭自己跟随主,也就是貌似凭自己承认祂的神性,并实行祂的诫命,否则就不会有归给或采用和结合,从而不会有改造和重生。事实上,人在自由中,也就是貌似凭自己在思维和言语,以及意愿和行为上所接受的一切都会进入他,可以说成为他自己的。然而,人应当按事情本来的真实样子相信,他做这些事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主。这就是为何不说他要凭自己行动,而是说他要貌似凭自己行动。情况之所以是这样,还因为人感知不到主进入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运作;事实上,人对他与天使的结合一无所知;结果,他以为凡他所意愿和思考的,他都是从自己那里意愿和思考的;因此,他只知道他从自己那里行动;然而,一切良善都是流入的,无论他所思考的,还是他所意愿,从而实行的。由于他从教会教义知道这一点,即:一切良善都来自主,他应当相信他凭自己不会行善,尽管他会貌似凭自己行善。这就是主在马可福音和约翰福音中的教导的意思:
神的国,如同人把种撒在地上,然后睡觉,黑夜白日起来,这种就发芽渐长,那人却不晓得如何这样。(马可福音4:26, 27)
约翰福音: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同一福音书: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实行祂的诫命就是跟随主,因为只有那些如此行的人才能与主结合。每个人都照着发自内心对主的承认和称谢、照着生活而与主结合,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天上的所有天使都不承认其它神性,只承认主的神性;他们都照着秩序的律法,就是祂的诫命生活,也就是说,他们活在从主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神性中。他们因如此生活,故活在一种天堂的灵气(aura),或一种天堂的以太中;除了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生命之人外,没有人能获准进入这种灵气或以太。如果其他任何人真的进入这种以太,那么这就像让老鼠进入排尽空气的管道一样。
这一切清楚表明,“跟随主,无论祂往哪里去”表示什么。在以下经文中,“随从祂”(或跟随、跟着祂)具有相同的含义。如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却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我是世界的光”表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跟从我的”表示承认祂的神性并实行祂诫命的人;“必不在黑暗里走”表示他必不处于虚假;“却要得着生命的光”表示他必处于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教导人永生,并通向天堂。此处很明显,“随从主”不是指跟从祂,而是指承认祂的神性并服从祂。
同一福音书:
牧羊人既放出自己的羊来,就在它们前头走,羊也跟随祂,因为它们认得祂的声音;它们不跟随陌生人,反而是逃避他,因为它们不认得陌生人的声音。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4, 5, 27)
此处“随从祂”(或跟随、跟着祂)是指承认祂的神性,并服从祂;因为经上说,祂在自己的羊前头走,羊跟随祂,认得并听祂的声音;“认得并听主的声音”表示实行祂的诫命。
福音书:
凡愿意跟从我的,就让他否认自己,并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 马可福音8:34; 路加福音9:23)
显然,“跟主走和跟从祂”就是否认自我;否认自我就是被主引导,而不是被自我引导;避开并转身离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的人就否认自我;当人转身离开邪恶时,他就被主引导;因为这时,他不是从自我,而是从主实行祂的诫命。在其它地方,“随从主”(或跟随、跟着祂)具有相同的含义(如在马太福音19:21, 28; 马可福音2:14, 15; 3:7, 8; 10:21, 28, 29; 路加福音18:22, 28; 约翰福音12:26; 13:36, 37; 21:19–22)。
这一切清楚表明,“跟随主”(或跟从、跟着祂)就是被主引导,而不是被自我引导;只有那些不被自我引导的人才能被主引导;凡不避开邪恶,因为邪恶反对圣言,从而反对神,因而因为它们是罪,并且来自地狱的人都被自我引导。凡不如此避开并转身离开邪恶的人都被自我引导;原因在于,人里面遗传而来的邪恶构成他的生命,因为这是他的自我;在他自我的邪恶被移除之前,他出于这些邪恶,因而凭他自己做一切事。但当邪恶被移除时,情况就不同了;当他避开它们,因为它们属地狱时,邪恶就被移除了。那时,主以来自天堂的真理和良善进入并引导他。其主要原因是,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就其死后活着的灵而言,人只是他的爱之情感;而一切邪恶都来自他的爱,因而属于他的爱。由此可知,一个人的爱或情感只有通过属灵地避开并转身离开邪恶才能被改造;这就是避开并转身离开邪恶,因为它们是属地狱的。由此清楚可知,什么叫“跟随主,无论祂往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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