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7.新教会的信与报应和前教会或存续教会的信与报应无法共存,因为它们在三一部分,甚至十一部分存在分歧。前教会的信认为,三个神性身位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是单个神或独自为神,三个创造主也是。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只有唯一一个永恒神性身位,因而只有唯一一个永恒之神,除祂之外再无别神。因此,前教会的信教导神性三位一体被分成三个身位,而新教会的信则教导神性三位一体统一于一个身位。
前教会的信信仰一个不可见、不能接近、不能与人结合的神。它对神的观念就象它对灵的观念,认为灵就象以太或空气一样。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可见、可接近、能与人结合的神,在祂里面的那位不可见,不可接近,不能结合的神,就象身体里的灵魂。它对神的观念就是,祂是一个人,因为永恒的那位神可及时变成人。
前教会的信将一切权柄归于不可见的神,并通过可见的那位神拿走它;因为它认为,父神报应信,并通过它赐下永生,可见的神只能调解;而二者都赋予(或根据希腊教会,父神赋予)圣灵(独自为神的圣灵占据第三位)带来那信之果效的一切权柄。但新教会的信则将报应,以及带来拯救果效的一切权柄归给可见(不可见的神在祂里面)的神。
前教会的信主要信仰神,创造者,却不信仰作为救世主和救主的神。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神,祂同时也是创造者,救世主和救主。
前教会的信认为,悔改、罪的赦免、改造、重生、成圣与拯救伴随那信的恩赐和报应而来,无需人参与或与它们发生联系。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人在悔改、改造、重生,因而罪的赦免上要予以配合。
前教会的信认为,基督功德被报应,恩赐的信就包含这报应。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善与恶被报应,从而信也被报应,这报应与圣经一致,而另一个则与它相背。
前教会认为,含有基督功德的信被赐下时,人仍象一块木头或石头;还认为,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但新教会则教导截然不同的信,这信并不在基督功德里,而是在耶稣基督本人,神,救世主和救主里面,认为人拥有专注于接受信和合作的选择自由。
前教会视仁为其信的附属物,而非能带来救恩的事物,这一点构成其宗教信仰。但新教会将对主的信和对邻的仁联结起来,使它们成为不可分割的事物,从而构成它的宗教信仰。不同之处还有很多。
868.“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表示所有人都照其外在中的内在生命受审判。“死了的人”表示所有从地上死亡,然后在灵人界里的人(AR 866节)。“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表示照着那时敞开的每个人的心智内层,如前所述(AR 867节);“照他们的作为”表示照着每个人在外在中的内在生命。在圣言中,“作为”表示这一点(可参看AR 72, 76, 94, 141, 641节);对此,我要进一步补充说明:既有心智的作为,也有身体的作为,它们两者都同时是内在和外在的。心智的作为是意图和努力,身体的作为是言语和行动;这两者都从人的内在生命中发出,而内在生命属于他的意愿或爱。凡没有终止于作为的东西,无论与心智有关的内在,还是与身体有关的外在,都不在人的生命中,或说都不是他生命的一部分,因为它们虽然从灵人界流入,却没有被接受;因此,它们就像撞击眼睛的图像,或像冲击鼻孔的气味,而人却转过脸去。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前面所引用的地方,在那里,一些经文也从圣言中被引用,以证明人照着他的作为受审判;对此,再从保罗书信中补充这些话;罗马书:
在神公义审判的忿怒和显示的日子;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
哥林多后书: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他所行的,或善或恶,受身体所作的事。(哥林多后书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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