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7.新教会的信与报应和前教会或存续教会的信与报应无法共存,因为它们在三一部分,甚至十一部分存在分歧。前教会的信认为,三个神性身位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是单个神或独自为神,三个创造主也是。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只有唯一一个永恒神性身位,因而只有唯一一个永恒之神,除祂之外再无别神。因此,前教会的信教导神性三位一体被分成三个身位,而新教会的信则教导神性三位一体统一于一个身位。
前教会的信信仰一个不可见、不能接近、不能与人结合的神。它对神的观念就象它对灵的观念,认为灵就象以太或空气一样。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可见、可接近、能与人结合的神,在祂里面的那位不可见,不可接近,不能结合的神,就象身体里的灵魂。它对神的观念就是,祂是一个人,因为永恒的那位神可及时变成人。
前教会的信将一切权柄归于不可见的神,并通过可见的那位神拿走它;因为它认为,父神报应信,并通过它赐下永生,可见的神只能调解;而二者都赋予(或根据希腊教会,父神赋予)圣灵(独自为神的圣灵占据第三位)带来那信之果效的一切权柄。但新教会的信则将报应,以及带来拯救果效的一切权柄归给可见(不可见的神在祂里面)的神。
前教会的信主要信仰神,创造者,却不信仰作为救世主和救主的神。但新教会的信则信仰一个神,祂同时也是创造者,救世主和救主。
前教会的信认为,悔改、罪的赦免、改造、重生、成圣与拯救伴随那信的恩赐和报应而来,无需人参与或与它们发生联系。但新教会的信则教导,人在悔改、改造、重生,因而罪的赦免上要予以配合。
前教会的信认为,基督功德被报应,恩赐的信就包含这报应。新教会的信则教导善与恶被报应,从而信也被报应,这报应与圣经一致,而另一个则与它相背。
前教会认为,含有基督功德的信被赐下时,人仍象一块木头或石头;还认为,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但新教会则教导截然不同的信,这信并不在基督功德里,而是在耶稣基督本人,神,救世主和救主里面,认为人拥有专注于接受信和合作的选择自由。
前教会视仁为其信的附属物,而非能带来救恩的事物,这一点构成其宗教信仰。但新教会将对主的信和对邻的仁联结起来,使它们成为不可分割的事物,从而构成它的宗教信仰。不同之处还有很多。
767.启18:9.“地上的列王,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表示那些通过被他们变成教会神圣之物的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而处于更高的统治及其快乐的人,当看到这些神圣之物变成亵渎之物时,其更内在的痛苦。本节和下一节论述了“地上列王”的悲哀,他们是指在圣统制中品级最高的人,被称为权贵或大人物和大主教;启18:11-16论述了“地上客商”的悲哀,他们是指圣统制中品级较低的人,被称为修道士;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的悲哀,他们是指那些捐献的人,被称为平信徒。此处论述的是“地上的列王”,他们是指圣统制中品级最高的人。“列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可参看AR 483, 704, 720, 737, 740节)。因此,“与淫妇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地上的列王”表示那些通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尤其通过被他们歪曲和玷污的主对彼得所说的真理而处于统治及其快乐的人;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说明。“行淫”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可参看AR 134, 632, 635节);“奢华生活”表示享受统治的快乐,同时享受财富的快乐(AR 759节)。他们的“哭泣哀号”表示他们的内在痛苦。经上说“哭泣哀号”,是因为“哭泣”论及统治被推翻的痛苦,“哀号”论及财富丧失的痛苦。由于这些人的痛苦比“地上客商”的痛苦更内在,所以论到“地上的列王”,他们是指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经上说,他们“哭泣哀号”,而论到“地上的客商”,他们是指圣统制中品级较低的人,经上说,他们“哭泣悲哀”。“看见烧她的烟”表示当他们看到,其宗教说服的虚假,即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变成亵渎之物时。“烟”表示这些虚假(AR 422, 452节),“烧”表示亵渎之物(AR 766节)。从这些事和前面(AR 766节)的解释明显看出,“地上的列王,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表示那些通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而处于更高的统治及其快乐的人,当看到这些神圣之物变成亵渎之物时,其更内在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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