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47

VII.新教会的信仰

VII.新教会的信仰和归算决不能与旧教会的信仰和归算共存;

如果它们在一起,由此产生的碰撞和冲突会导致与人里面的教会有关的一切都灭亡

647.新教会的信仰和归算不能与仍然存在的旧教会的信仰和归算共存,因为它们一致的部分不到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十分之一。事实上,旧教会的信仰教导说,三个神性位格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单独或独自为神,三个创造者也是如此。但新教会的信仰是,自永恒就只有一个神性位格,因而只有一位神,除祂之外再没有神。因此,旧教会的信仰教导了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三位一体,而新教会的信仰教导了统一于一个位格的神性三位一体。

旧教会的信仰是对一位不可见、不可接近、不能与人结合的神的信仰。它对神的观念就像它对灵的观念,而它对灵的观念就像对以太或空气的观念。但新教会的信仰是对一位可见、可接近、能与人结合的神的信仰;不可见,不可接近,不能结合的神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它对这位神的观念是,祂是一个人,因为来自永恒的那一位神在时间中变成了人。

旧教会的信仰将一切权柄或能力归于不可见的神,并把这权柄或能力从那位可见的神那里夺走;因为它教导说,父神归算信仰,并通过信仰赐予永生,可见的神只是代求;而他们都将产生那信仰效果的一切权柄或能力给了(或根据希腊教会的说法,父神给了)按顺序独自为第三位神的圣灵。但新教会的信仰将归算,以及产生救赎效果的全能或一切能力归于可见的神,而不可见的神就在这可见的神里面。

旧教会的信仰主要是对神创造者的信仰,而不是同时对祂作为救赎主和救主的信仰;但新教会的信仰是对一位神的信仰,这位神同时是创造者,救赎主和救主。

旧教会的信仰是,悔改、罪的赦免、更新、重生、成圣和救赎自动随着所赐予和归算的信仰而来,没有人的任何东西与它们混杂或结合。但新教会的信仰教导人在悔改、改造和重生,因而在罪的赦免上的合作。

旧教会的信仰教导基督功德的归算,这种归算就包含在被赋予的信仰中。但新教会的信仰教导良善和邪恶的归算,以及信仰的归算;这种归算是符合圣经的,而另一种归算是违背圣经的。

旧教会教导说,当人就像木头或石头时,包含基督功德的信仰就被赐下;它还教导人在属灵事物上的完全无能为力。但新教会教导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信仰,这种信仰不是对基督功德的信仰,而是对耶稣基督自己,神,救赎主和救主,以及使人既适合接受,也适合合作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信仰。

旧教会将仁爱作为一种附属物,而不是作为某种拯救的东西添加到信仰上,它基于这种关系形成它的宗教。但新教会将对主的信仰和对邻舍的仁爱作为两个不可分割的事物而结合在一起,并基于这种关系形成它的宗教。这两个教会还有其它许多不同之处。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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