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6.死后,良善,即仁爱,和邪恶,即罪孽,会被归算给人,这一事实已经通过我对那些从这个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的人之命运的一切经历向我证明了。死后,每个人在灵人界呆了几天后,都会接受检查,以确定他的性格或性质,尤其在之前的世界,他在宗教方面是什么样,或说从宗教的角度来看,他是何性质。这一切完成后,检查者向天堂报告结果,然后这个人就被转移到他的同类,也就是他自己人那里。归算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对天堂里的所有人来说,有一种良善的归算,对地狱里的所有人来说,有一种邪恶的归算,这一点从主对两者的有序安排向我清楚显明了。整个天堂都照着各种各样的良善之爱而排列成各个社群,而整个地狱则照着各种各样的邪恶之爱而排列成各个社群。主以同样方式安排地上的教会,因为它对应于天堂。教会的宗教就是教会的良善。此外,你若愿意,就问问任何一个既有宗教信仰,也有理性的人,无论他来自地球的这个地区还是那个地区,他认为谁会上天堂,谁会下地狱;他会始终回答说,行善的上天堂,作恶的下地狱。再者,谁不知道,每个真正的人都是因其良善而爱一个人,一个集体或社区,一个国家或王国?事实上,不仅是人,他甚至还因其良善和功用而重视动物和无生命的东西,如房子、财产、田地、花园、树木、森林、土地,最后金属和石头,因为良善和功用为一。那么为什么主就不应该因其良善而爱人和教会呢?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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