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6.死后,善(即仁)与恶(即罪)会被报应给人,我所有关于从今生进入来世之人命运的经历都证实了这一点。在等候一段时日后,每个人都接受检查以确定他的秉性,包括他在尘世对宗教的态度。检查结束后,检查者向天堂报告结果,然后这人就被转到他的同类那里,加入自己人当中。这就是报应运作的方式。所有在天堂者皆有善的报应,所有在地狱者皆有恶的报应,这一点通过主对二者的排列方式向我清楚表明了。整个天堂根据所有向善之爱的多样性被划分为各个社群,整个地狱则根据所有向恶之爱的多样性被划分为各个社群。主以同样方式安排地上的教会,因为它对应于天堂。良善就是它的宗教信仰。此外,若你愿意,请问问既有宗教信仰,也有理智之人,不管来自这一大洲,还是另两个大洲,他认为谁会上天堂,谁会下地狱。他们会异口同声说,行善者皆升天堂,作恶者皆下地狱。再者,谁不知道每个真正的人热爱一个人,一个集体,一个城市或国家,都是因为其中有良善?事实上,这不但适用于人,还适用于动物和无生命的物体,象房子、财物、田地、花园、树木、森林、陆地,甚至金属和石头。所有这些事物被爱皆因其良善和用途?良善与用途是一体。那么为何主就不能因其中的良善而热爱人类和教会呢?
112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表示这些事物因来自一种魔鬼的爱,故必灭亡。这从“火”和“被烧尽”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魔鬼之爱(对此,可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但在此是指魔鬼之爱,因为这是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它被称为魔鬼的爱,是因为它来自最深的地狱,就是渴望统治天堂的一切,并从心里相信自己是神,除了他们之外没有神的魔鬼所在的地方。“被烧尽”是指因这爱而灭亡。被火烧尽是对因对统治圣物的爱而亵渎圣物的惩罚(可参看AE 1083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祂是非受造的。祂是非受造的,因为生命能创造,但不能被创造,因为被创造就是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如果生命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那么这另一个人就是生命,这生命将是生命本身。如果这首先或最初者不是生命本身,那么它要么来自另一个人,要么来自它自己;你不能说生命来自它自己,因为“来自它自己”意味着一种起源,这起源将来自虚无,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源于虚无。这首先或最初者,拥有存在本身,万物都是从它那里被创造的,它就是神,被称为耶和华,因为祂是存在本身。理性能看到,并且若通过受造物被光照,尤其能看到,情况就是这样。由于不可能有存在,除非它存在,所以神里面的存在和出现为一;因为当有存在时,就有出现,当有出现时,就有存在。因此,这就是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是神,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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