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6.死后,善(即仁)与恶(即罪)会被报应给人,我所有关于从今生进入来世之人命运的经历都证实了这一点。在等候一段时日后,每个人都接受检查以确定他的秉性,包括他在尘世对宗教的态度。检查结束后,检查者向天堂报告结果,然后这人就被转到他的同类那里,加入自己人当中。这就是报应运作的方式。所有在天堂者皆有善的报应,所有在地狱者皆有恶的报应,这一点通过主对二者的排列方式向我清楚表明了。整个天堂根据所有向善之爱的多样性被划分为各个社群,整个地狱则根据所有向恶之爱的多样性被划分为各个社群。主以同样方式安排地上的教会,因为它对应于天堂。良善就是它的宗教信仰。此外,若你愿意,请问问既有宗教信仰,也有理智之人,不管来自这一大洲,还是另两个大洲,他认为谁会上天堂,谁会下地狱。他们会异口同声说,行善者皆升天堂,作恶者皆下地狱。再者,谁不知道每个真正的人热爱一个人,一个集体,一个城市或国家,都是因为其中有良善?事实上,这不但适用于人,还适用于动物和无生命的物体,象房子、财物、田地、花园、树木、森林、陆地,甚至金属和石头。所有这些事物被爱皆因其良善和用途?良善与用途是一体。那么为何主就不能因其中的良善而热爱人类和教会呢?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第二次的死”只表示属灵的死亡,即诅咒;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即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即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是诅咒。由于第二次的死是诅咒,第一次的死是离世或过渡,并且第一次的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在启示录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一次的死”,而启20:14,以及启21:8和启2:11却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可能很容易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此处“第二次的死”就是指这种死亡;他也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这就是为何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二次复活”(可参看AR 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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