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6.死后,良善,即仁爱,和邪恶,即罪孽,会被归算给人,这一事实已经通过我对那些从这个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的人之命运的一切经历向我证明了。死后,每个人在灵人界呆了几天后,都会接受检查,以确定他的性格或性质,尤其在之前的世界,他在宗教方面是什么样,或说从宗教的角度来看,他是何性质。这一切完成后,检查者向天堂报告结果,然后这个人就被转移到他的同类,也就是他自己人那里。归算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对天堂里的所有人来说,有一种良善的归算,对地狱里的所有人来说,有一种邪恶的归算,这一点从主对两者的有序安排向我清楚显明了。整个天堂都照着各种各样的良善之爱而排列成各个社群,而整个地狱则照着各种各样的邪恶之爱而排列成各个社群。主以同样方式安排地上的教会,因为它对应于天堂。教会的宗教就是教会的良善。此外,你若愿意,就问问任何一个既有宗教信仰,也有理性的人,无论他来自地球的这个地区还是那个地区,他认为谁会上天堂,谁会下地狱;他会始终回答说,行善的上天堂,作恶的下地狱。再者,谁不知道,每个真正的人都是因其良善而爱一个人,一个集体或社区,一个国家或王国?事实上,不仅是人,他甚至还因其良善和功用而重视动物和无生命的东西,如房子、财产、田地、花园、树木、森林、土地,最后金属和石头,因为良善和功用为一。那么为什么主就不应该因其良善而爱人和教会呢?
442.必须清楚理解的是,主里面的仁爱和信仰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因此,信仰怎样,仁爱就怎样,或说仁爱的性质取决于信仰的性质。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可参看TCR 362-363节);仁爱和信仰一起在善行中(TCR 373-377节)。由此可知,信仰怎样,仁爱就怎样,或说仁爱的性质取决于信仰的性质,并且仁爱和信仰一起怎样,作为或行为就怎样,或说作为或行为的性质取决于信仰和仁爱一起的性质。如果人的信仰是,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那么人就是这良善的工具因,主是主因,这两个原因在人看来似乎是一个,但主因却是工具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一个人相信一切本身为良善的良善都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德归于作为或行为;这信仰在人里面被完善到何等程度,关于功德的幻想就在何等程度上被主移除。在这种状态下,人完全进入仁爱的行使中,或说进行无数仁爱的行为,而不害怕功德的入侵,或说没有对功德的焦虑,最终进入仁爱的属灵快乐中,然后开始避免或厌恶功德的观念,视之为对他的生命有害的东西。对那些通过在所从事的职责、业务或工作中公义而忠实地行事,并公义而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之有任何来往的人而充满仁爱的人(参看TCR 422-424节)来说,功德的感觉很容易被主洗去或移除。然而,功德的感觉很难从那些认为仁爱是通过给予救济和帮助有需要的人来获得的人身上移除;因为当他们做这些事时,他们在自己的心智中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是暗中地或不那么容易注意到地,并索取功德,或把功德拉到自己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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