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46

646.死后,善(即

646.死后,善(即仁)与恶(即罪)会被报应给人,我所有关于从今生进入来世之人命运的经历都证实了这一点。在等候一段时日后,每个人都接受检查以确定他的秉性,包括他在尘世对宗教的态度。检查结束后,检查者向天堂报告结果,然后这人就被转到他的同类那里,加入自己人当中。这就是报应运作的方式。所有在天堂者皆有善的报应,所有在地狱者皆有恶的报应,这一点通过主对二者的排列方式向我清楚表明了。整个天堂根据所有向善之爱的多样性被划分为各个社群,整个地狱则根据所有向恶之爱的多样性被划分为各个社群。主以同样方式安排地上的教会,因为它对应于天堂。良善就是它的宗教信仰。此外,若你愿意,请问问既有宗教信仰,也有理智之人,不管来自这一大洲,还是另两个大洲,他认为谁会上天堂,谁会下地狱。他们会异口同声说,行善者皆升天堂,作恶者皆下地狱。再者,谁不知道每个真正的人热爱一个人,一个集体,一个城市或国家,都是因为其中有良善?事实上,这不但适用于人,还适用于动物和无生命的物体,象房子、财物、田地、花园、树木、森林、陆地,甚至金属和石头。所有这些事物被爱皆因其良善和用途?良善与用途是一体。那么为何主就不能因其中的良善而热爱人类和教会呢?

圣治 #108

108.这些对比能使

108.这些对比能使我们清楚看到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也就是人的心智及其生命之爱的一切事物的结合,却不能使我们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我们按以下方式就能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总有三样事物一起构成一体,它们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生命之爱是目的,情感及其感知是原因,情感的快乐及其思维是结果。这是因为正如目的通过原因进入结果,爱通过它的情感进入它的快乐,通过它的感知进入它的思维。当快乐来自意愿,思维来自由此而来的理解力时,也就是说,当它们之间有完全的同意时,结果本身就出现在心智的快乐及其思维中。这时,结果属于灵,或说是灵的一部分;即便它们没有进入身体行为,但当达成这种同意时,它们实际上就在行为中。此外,这时它们一起在身体中,在那里与这个人的生命之爱同住,并渴望行动;当没有什么东西阻碍时,它们就行动。对那些在灵里认为邪恶是可容许的人来说,这就是恶欲和邪恶本身的性质。

正如目的与原因结合,并通过原因与结果结合,生命之爱与思维的内在结合,并通过这内在与思维的外在结合。这清楚表明,人思维的外在本身具有和它的内在一样的性质;因为目的将自己完全注入原因,并通过原因注入结果。事实上,除了在原因里面,并通过原因在目的里面的东西外,结果里面没有任何本质的东西。由于目的因此是充满原因和结果的本质元素,所以原因和结果被称为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