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5.令人震惊的是,尽管圣言自始至终尽是证据和例证,证实被报应给他的,是人自己的善与恶,然而基督教的神学家们好象耳屎塞满了耳朵,药水弄瞎了双眼,既听不见,也看不见,除了上面所描述的信外,他们的确听不见、看不到任何其它报应。然而,这信正好比被称为黑朦的眼病,事实上,它完全可以如此命名,因为它的症状就是,眼睛因视神经梗阻而完全失明,尽管眼睛仍看似完好。同样,执着于这信者,好象睁着眼睛走路,在别人看来似乎能看见所有事物,然而他们什么也看不见,因为当这信进入人时,由于那时他就象一块木头,所以对它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这信到底在不在他里面,或其中有什么东西没有。后来他们貌似清楚地看到,这信经历艰难的分娩阵痛,生出公义的高贵后代,即对罪的赦免、复活、更新、重生与成圣,然而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看到这些事物的任何迹象,也不可能看到。
584.启13:6.“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示他们的说法,这些说法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教会从圣言所拥有、用来敬拜主的一切的可耻说法。“他开口亵渎”表示所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假的;“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AR 571, 582节),在此表示可耻的说法,因为这个词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祂的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同样表示圣言,因为敬拜与圣言是一致的(AR 81节)。耶和华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 26)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2, 14)
又: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已经被定罪,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的第二诫中不可亵渎或妄称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不是指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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