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4.基督教会领袖及其下属们将圣言中的报应理解为刻有基督功与义,从而被归于人的信之报应,原因在于,自十四世纪,即尼西亚公会以来,他们就不愿去了解任何其它信。因此,唯独这信被固化在他们的记忆中,扎根在他们心里,好象被系统化了。从那时起,这信就配有如同出自半夜火灾的光明,这光使这信看似神学真理本身,神学的所有其它事物象一条链上的各个环节一样,紧紧挂靠在这信上,如果那顶梁柱或支柱被推倒,这些环节就会分崩离析。因此,若当他们阅读圣言时,真的去思考其它信,而不是这报应之信,那么,那光连同他们整个神学体系就会被扑灭,黑暗就会升起,这黑暗将使得整个基督教会灭亡。因此留给他们的是:
由于这树砍伐毁坏而留在地内的树墩,直到经过七期。(但以理书4:23)
当这信被攻击时,现今教会的坚定捍卫者,谁不是听而不闻,就象耳朵里塞了一团棉花,以免听见反对它的声音?但是,我的读者朋友们,请张开你的耳朵,阅读圣言,你将对信和报应有一种清晰的觉察,绝不同于你此前所信服的那些东西。
578.“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那时,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致死的击伤”得到医治感到惊讶,随之欢喜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它被欢喜接受,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恰恰相反,即:那些以为自己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了的人却成了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为一,是一样的;事实上,这样他们就以为律法不会定罪,因此犯了罪却没有律法的定罪就是自由,只要他们有信;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但当人避开罪,也就是避开魔鬼时,他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所说的“律法作为”是什么意思,他们说他们不在“律法”的枷锁、奴役和诅咒之下,这“律法”又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它们是指十诫的律法作为。然后我说:“十诫都规定了什么?它们不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事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说‘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从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作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说:“是的。”然后就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他们的脸立刻转向一些魔鬼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护自己不受世界法律的制裁,他们就允许这一切事;若不是有一个社群夹在中间把他们分开,他们早就彼此结合在一起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跟从(或跟随、随从、随等)”那兽是指跟随并服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出埃及记: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又: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都毁灭了。(申命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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